林漫疑惑她的反應,皺眉不解問:“你什麼意思?”
魏書笑夠了,這才直起腰一本正經地回:“法律規定,我國無配偶單身男性收養異性女孩年齡差為四十週歲,沈煉不符合條件,根本收養不了你。”
虧她剛剛還以為沈煉隱婚,心裡不舒服了好半天,結果竟然是個烏龍。
林漫直接被這一句話打懵了。
什麼意思?不能收養?
那她跟沈煉以收養的名義共同生活了這麼久?
怕林漫不相信,魏書還特意亮出自己的律師身份,“放心,我大學碩士都是學法,不會有錯的。”
林漫乾脆拿起手機搜尋相關法律法條。
看完之後,渾身發冷。
她緩緩看向沈煉,怪不得上次說要解除關係,都到民政局門口了,沈煉還臨時反悔,原來癥結在這裡。
都不存在收養關係,能解除什麼?
兩年了,她這兩年都沒懷疑過沈煉一次,結果他仗著這莫須有的收養關係,一次次干涉她的事。
“沈煉,你是不是應該給我一個說法?”林漫發問。
她現在就是很氣,非常生氣。
如果平時沒事就算了,但是她都明確提出要解除關係了,他還瞞著她!還跟她演戲!
他當她是什麼?
沈煉還是沉默。
林漫抄著手,咧開嘴角冷笑一聲,嘲諷道:“剛剛不是還跟我說犯了錯要主動承擔責任,沈煉你自己呢?”
魏書一臉看好戲的模樣,心裡驚呼,她好像戳破了什麼了不得的大事。
“你想要什麼說法?有沒有那一紙證明很重要嗎?”沈煉沒回頭,目光悠遠,語氣森然。
“很重要!”林漫加大了音量,如果沒有這個名頭,也許就不會有這麼多磋磨。
她討厭的,只是沈煉一直欺騙她。
“現在你知道我們之間沒關係了,你想怎麼樣?”沈煉冷靜自嘲,估計沒了他這個阻礙,她恨不得飛撲進顧承顏的懷裡。
沒了他,林漫做任何事都不用受限,也沒有束縛。
她,心裡應該鬆了口氣吧。
林漫勾起嘴角,還好意思問她想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