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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沒有改變的少年 (1 / 3)

紹興十二年的臨安城氣象漸顯,畢竟宋室南渡已十五個年頭。

臨安城坐南朝北,大抵有遙望遠在北方的故都汴京城的意思,

就像臨安城的名字,臨時安置之地,又稱為“行在”,無論皇帝和群臣是不是真的隨時想還於舊都,或者繼續南逃,總之這是個態度問題,必須表明得清清楚楚,

須教天下人知道,皇帝和群臣志在舊國,不是慫包。

大內皇城在全城最南端的鳳凰山麓,一應官府、廂坊盡在皇城之北,群臣包括皇帝上朝,走的都是後門,時人稱為“倒騎龍”。

當然,皇帝走的是正中的和寧門,出和寧門向北,便是臨安城南北中軸線的十里御街。

這條長街時下還未大修,仍是泥路,唯有皇帝出行時,才會鋪一層黃沙,意思意思。

尋常時候,這條長街便成了喧鬧的自由市場,販夫走卒、引車賣漿,瓦斯勾欄、三教九流。

紹興十二年很特別,因為今年的立春在春節之前,而下一個立春則要到明年的春天,這很少見,稱之為“無春年”。

無春年當然不好。

從紹興十一年到紹興十二年的這個春節,臨安城的氣氛很不尋常,

那位在北方屢戰屢勝,威震天下,時常捷傳臨安城,令朝野振奮的大英雄,武勝定國軍節度使,於紹興十一年十月十三日因謀反罪下獄,

初時證據並不十分充足,至多判個流刑,官家對大理寺的上奏一概“留章不出”,第二次拜相已四個年頭的秦檜善解上意,立刻將負責岳飛案的御史中丞何鑄撤下,換了監察御史、右正言万俟卨。

万俟卨奏稱,大將出身行伍,謀利而不講道義,懼死而不畏法,高官顯貴,子女玉帛,私慾已極,當令其知逗留軍期者罰,戰敗者誅,不聽令者斬,使眾武將有所懼。

如岳飛父子、張憲等,當誅。

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皇帝御筆,誅。

欽此。

……

……

“這個時代很危險的,你可得保護好我。”

紹興十二年是“無春年”,但春天還是會來,已經有了幾分“暖風燻得遊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的意思。

天下人都清楚,從大內的官家到朝野群臣,以及臨安城的百姓,都已經將臨安當成了新都。

還於舊都?

不划算,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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