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孫展旭的臉色不好看,可這歌曲名他挑不出理,人家就是太直接了些。
他本來就醜,而且……他也很溫柔,這名字沒毛病。
“你這麼寫……真的好嗎?”趙鬱小聲問道。
“直接一些有錯嗎?”林士豪反問道。
“沒錯!”趙鬱不打算在問了,人家正主都沒問呢,她又何必操這份心呢?
林士豪開始裝模作樣的思考,筆在他的手裡打轉。
他不能寫的太快,一氣呵成的話太妖孽了,會被人當成妖怪的。
時間一點點過去,林士豪時而皺眉,時而輕聲的哼上兩句,又或者嘟囔幾句,聲音小的讓人聽不清他在說什麼。
十多分鐘過去了,林士豪寫了幾句詞,也修改了兩次,這都是他故意的。
二十分鐘過去了,他又寫下了幾句。
然後……他加快了速度,也不在停頓,一口氣寫下了好幾句。
就這樣時而斷斷續續,時而靈感爆發下,歌詞在三十分鐘左右創作完。
接著他開始胡亂的哼唱著,又不時的如一個指揮家一樣用手在空中胡亂的比劃著。
趙鬱靜靜的坐在林士豪旁邊看著他寫歌,當歌詞還沒有寫完的時候,她和孫展旭就發現林士豪不是在糊弄。
歌詞寫的太好了,我很醜,可是我有音樂和啤酒,一點卑微,一點懦弱,可從不退縮。
看著歌詞,孫展旭起了一身的雞皮疙瘩,這詞寫進了他的心裡。
果然名不虛傳,這個土豪寫歌不是一般的厲害啊!
孫展旭打心裡佩服林士豪,他甚至還有些感動,眼前的這個年輕人懂他啊!
他用手裡的筆寫出了他的心聲,孫展旭不止佩服,還很感動。
醜又怎麼樣?他有音樂和啤酒陪伴著,醜又怎麼樣?他還很溫柔!
從孫展旭激動的模樣中,趙鬱就知道他是有多喜歡林士豪寫出的歌詞。
雖然沒有孫展旭那麼激動,但趙鬱不得不承認,這傢伙寫歌的本事……還真不是吹出來的。
怪不得他在圈子裡那麼有名,人家是真的有本事。
電視臺撿到寶了啊,自己又有好歌可以聽了呢!
林士豪並沒有在乎一旁的兩人怎麼看,一個小時的時間,他終於把這首歌寫完了,準確的說,是一個小時零十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