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能充當虛擬螢幕使用,如果沒有封殺,在生活中可以在很多場景下應用。
比如,充當招牌、PPT、演示板、電視機、電影院……等等。
網際網路和暗網共同之處,在於都利用了神格力量,無法干擾和遮蔽。
這意味著,只要冥神不死,不,應該說只要幽冥神格一天不落入餘生安手中,暗網將一直存在。
這話也能反過來。
契約神格只要一天不落入冥神手中,網際網路也將一直存在。
雙方接下來的競爭方向,應該是對市場份額的搶奪。
想要搶奪市場份額,除了軟實力競爭外,最關鍵的恐怕還是實際領土競爭!
只要打下對方領地,透過行政手段,強行封殺,那麼在高壓政策下,在有替代產品的情況下,大多數使用者基本不會冒著掉腦袋風險,強行使用另一套網路。
新神系繞了一圈,還是回到了傳統領土之爭麼?
餘生安幽幽吐了一口氣。
說完網路框架,那麼剩下的就是網路內容了。
提起內容,餘生安心中可謂怨氣沖天!
先發有先發優勢,後發也有後發優勢。
冥神顯然將後發優勢利用到了淋漓盡致!
——那就是參考先發者經驗,甚至直接複製餘生安這個先發者內容,不僅少走了很多彎路,也借用了大量優勢。
在此大框下,推廣暗網絕對不費吹飛之力。
想到這,餘生安簡直恨得牙癢癢。
他略一思考有了對策。
他執掌的乃是契約神格,既然如此,不如增加一份。
表面上宣佈尊重使用者隱私,暗中將防抄襲契約暗藏其中。
什麼,不同意?
不同意不準登陸網際網路!
現在可不是推廣之時——你是甲方,我是乙方。
如今供求關係早已發生180°翻轉。
不要說魔法知識的傳播、凱薩督姆的財富、道具商城的源質,就是互聯社交黏性就足以讓絕大部分使用者無法割捨網際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