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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第一百二十八章 是他錯了 (1 / 3)

今年冬天的第一場大雪終於落下,時至週六,馮遠好死不死的被困在了市裡。

最近一段時間藍灣縣都很太平,沒有什麼大案子,因為每逢無事的週末,他都會迎著寒風,騎車回到市裡。

一方面可以陪伴家人,另一方面也會約著老朋友一起出來玩玩,順便再去一下市局,憑藉著強大的人際關係,將和李翊有關的幾個案子的卷宗從檔案室調出來反覆查閱,想看看能不能再從中找到一些新的證據。

但最終都以失敗告終。

和李翊相關案子的相關人,除了還在監獄的許池和陸汐,就剩下依舊躺在醫院的墨雲笙了,其他人都不在了。

但陸汐不是直接相關人,他只知道其中一些內幕,因此提供不了多少有用的資訊。

至於許池,馮遠去探過幾次監,對方卻是幾次都直言和李翊沒有關係,依舊和以前一樣的姿態,他在維護李翊。

這讓馮遠的心裡即是鬱悶,但又有一絲不一樣的感覺。

如果……

許池不去控告李翊教唆他去殺人,別的案子的嫌疑人都已經死亡,這便是真正的如他所說,毫無證據。

再加上當時李翊在庫特里向自己開槍根本沒有旁人看見,若是……

馮遠回憶著當時他清醒之後,警方為自己的做的筆錄,當時他因為受到李翊的一槍,心裡多少有些怨念,便將他們之間所有的對話全盤托出了,沒有一絲隱瞞,那麼現在就不能翻供……

想著想著,馮遠忽然猛烈的晃了晃腦袋,將心裡不好的想法全部甩了出去。

馮遠!

你可是一個警察啊!到底在心裡想些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

你一定要堅持自己的信念,不能放任罪犯在外逍遙法外,也不能徇私枉法。

你是警察,是法律的擁護者,不能知法犯法。

可……

馮遠也不知什麼時候,他竟然開始有了一點點的私心。

但理智告訴他,他必須將所有的私心全部扼殺在搖籃裡,沒錯,扼殺。

……

時傾在市區有一套房子,地段還挺好,這是當年時傾的父母的房子,後來她的父母去世後,房子就過戶給了她,雖然小區有些老,但這是父母留下了的房子,再加上距離時傾現在上班的地方也不遠,因此她便搬了過來。

也算是和馮遠的一個私人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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