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現在是貨真價實的美國人。
“老闆啊,這個斯蒂芬家族不過就是那李蓮峰的走狗,可是已經非常厲害了,惹不起啊惹不起,所以我是不怎麼建議你在這裡開店的,去別的地方吧,洛杉磯啊、紐約啊,其實都是可以的。”
林克嘆了口氣道。
“多謝小哥提醒啊,不過我還真就是想要在這裡開家店,你這店既然要轉讓,那能不能轉給我啊?”
張天元笑著問道。
“你真想要?”
林克盯著張天元問道。
“可不是嘛,不然我也不會來這兒找你對吧?”
張天元笑眯眯地說道。
林克想了想道:“老闆,不是我瞧不上您啊,這地方我是打算轉讓,而且是準備連東西一起轉讓的,我託人算過了,除了你剛剛買走的那三件東西之後,你真想要的話,一共也得一百多萬美金,你真能要得起?”
他看張天元一身裝束也很普通,所以就肯定會有些困惑了,以張天元這種打扮,看不出來是有太多錢的主兒啊,剛剛已經花費了那麼多錢了,還有上百萬美金?
其實轉讓,他肯定是願意的,這生意他是真不想做了,反正他們家也不缺錢,他還不如專心去給他姐姐看病呢。
他現在就是怕張天元付不起錢。
“一百萬美金,確實不少,我得想想。”
張天元並非拿不出這麼多錢,他主要是在考慮,真得要把店開在這裡嗎?
他完全沒必要跟斯蒂芬家族為敵啊,雖然對方真得很令人生厭,可他的目的是獲得更多的古玩,而不是來這裡跟人搶地盤的。
“我就說嘛。”
林克有些失望地嘆了口氣。
“小哥你為什麼不轉讓給別人啊?”
張天元又隨口問了一句。
“唉,就這店,別人真不敢要,因為斯蒂芬家族已經放出話了,誰要,那就是跟他們作對,這幫傢伙根本擺明了想要整我,讓我服軟。”
林克咬牙切齒地說道。
張天元正要再說些什麼,忽然門外進來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