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迅速的摺疊起來了自己蜻蜓的羽翼,然後厚重的甲殼就開始出現在了體表,最後變成了一隻看起來十分妖異的甲蟲,並且甲殼的表面還幻化出來了十分妖異的五色光芒,土豪金的六條腿已經是彷彿蟋蟀的大腿那樣發達,前端更是進化出來了厚重的撞角,穩穩當當的與這血蛙對峙了起來。
見到了這一幕,林封謹都已經微笑了起來,很乾脆的道:
“你這傢伙,真是滑頭呢,好吧,快點將這隻癩蛤蟆弄走,咱們還趕時間。”
林封謹說完了這句話以後,那隻血蛙居然一下子就轉頭過來瞟他,翠綠色的眼瞳裡面盡是憤怒,青蛙下巴一鼓一鼓的,顯然是將林封謹的話都聽了個清楚明白,並且還明白其話意不過這也很正常,血蛙這種東西必須要五十年才能通體若血,這五十年的時間已經足夠它修煉出智慧了,何況接下來還要被各種調製,說是通人性也是毫不為過。
很顯然,這廝被“癩蛤蟆”三個字深深的傷害了......
但是,就在這血蛙分神的時候,土豪金的六條長腿一齊發力,啪啦的一聲將身下的落葉什麼的都打得稀里嘩啦的散亂不堪,然後便似子彈一般的激撞了過來。
同時,在土豪金飛撞而出的時候,它摺疊在背甲裡面的四片若蟬翼一般的褐色翅膀也是同時發力,以每秒都要超過一千次的速度恐怖震盪(約為蜜蜂翅膀秒速的三倍),至於空中都響起來了一陣“嗡嗡嗡”的聲音,同時,也令得土豪金的這一下衝撞速度更加迅疾!
不過,這時候林封謹忽然想到了一件事,大叫道:
“不要!”
就在林封謹叫出來的這一剎那間,這隻血蛙就措手不及,一下子被土豪金頂得激飛了出去,飛出了三四十米遠這才落地,很顯然,落下來的時候已經是肚皮朝天了,只能微微抽搐了,林封謹急忙前去檢視,發覺還有一口氣,這才算是心情為之一鬆。
也是多虧林封謹和土豪金之間心靈相通,林封謹叫出不要的時候,他的心意已經是被土豪金知道了,所以在撞擊發生的時候土豪金總算是手下留情,沒有拿頭上撞角的尖銳處去對準,否則的話,這血蛙降必然是開膛剖肚而死。
林封謹為什麼大叫不要呢,則是因為他自己都是和土豪金有著一絲感應。這這血蛙降聽他波說貌似也是主人家十分珍視的東西,一旦死掉的話,那麼主人雖在遠方,心中也是必有感應,那一做掉這血蛙,豈不是相當於狠狠的扯了一下警報器似的?是以才讓土豪金手下留情。
此時想必這血蛙是很不甘心,異常委屈的了,這廝在東海諸島的熱帶雨林當中橫行了八十年,後來被抓住調製成了強橫的血蛙降,更是堪稱人擋殺人,蠱擋屠蠱!什麼陣仗沒見過?
大家夥兒來來去去的不就都是那麼幾個套路嗎?
要麼鬥毒,要麼拼瘴氣,或者說是比道行等等,可是你這變態為什麼不按套路來啊?竟然直接就撞了過來,你他孃的是一隻蟲子好不好,你是蟲不是公牛啊,能不能不要這麼無厘頭搞一些跨物種招數出來??你耍賴!
***
大概是這血蛙太過兇殘的緣故,所以它所在的一大塊區域裡面也是百蟲辟易,就連奴蟲也是逃的遠遠的,倒是讓林封謹他們省事太多了。
一干人又走了兩三里路之後,土豪金的飛行速度慢了下來,林封謹的耳朵裡面也是聽到了隱隱約約“轟隆轟隆”的聲音,鼻翼也是隨之扇動了幾下,嗅到了一股隱隱約約的潮溼氣息撲鼻而來。
“是瀑布。”林封謹立即就蹲了下來,用樹枝在地上寫劃,示意給野豬和他波看。
三人開始小心的朝前走,土豪金也是顯得低調了起來,忽然之間,它降到了地上,這是表示發覺了“有情況”的意思。
林封謹躡手躡腳的走了過去,便見到了旁邊的岩石邊站著一個人,這人用黑巾包頭,還插著錦雞羽毛的裝飾,身上是俗稱黨早黑麻的對襟開衫,下身是土布做的燈籠褲,腰間掖著一個竹簍子,胸前則是有一支骨笛。
這樣的打扮,乃是標準的東海巫蠱學徒的模樣,而東海人因為營養不良,還有紫外線強烈,所以面板很黑,皺紋也深,一般到了二十七八以後,就和五十歲的人沒有太大的區別,所以林封謹也是辨別不出來其具體的年齡。
不過這學徒站在這裡應該是被派來放哨的,只是看起來他的心情應該不大好,所以斜靠在了旁邊的樹幹上,嘴巴里面在咕噥抱怨著什麼,大概心思也沒有在放哨這上面,林封謹躡手躡腳的摸了上去,很輕鬆的就來到了他的背後,將嘴一捂,左手扣住了下巴雙手用力一錯,立即就是“喀”的一聲輕響,頸椎便是很乾脆的斷掉了。
將這人軟綿綿的屍體放下來了以後,林封謹朝前走了十幾步,發覺自己已經是來到了一處山崖邊,朝著四面八方環顧了一下,頓時發覺左邊的懸崖上,正有一座大瀑布轟隆隆的傾瀉了下來,這大瀑布的落差不算太高,還分成了兩級階梯,而就在瀑布形成的下方河道處,燈火通明,兩岸都是東海諸國中十分流行的竹樓,有兩層的,有三層的,還有晾曬的衣物什麼的,初步估算一下,這裡至少也能住個七八百人,裡面男男女女都有,簡直可以說是相當於一處市鎮了。
“好傢伙,感情咱們闖到老窩裡面來了。”野豬低聲道。
林封謹眯縫起來了眼睛,這樣的話可以看得更加清楚一些,緊接著隨著他的心意,土豪金已經是迅速的飛高,然後停留在了一個地方呈現出“8”字形狀的飛舞,這便是表示有人埋伏,此時已經接近對方的老窩,所以行事必須要格外的謹慎,否則的話直接讓土豪金一口一個就直接毒死了,但這樣也要冒它洩露自身氣息的風險。
而之前林封謹為什麼不用匕首來抹對方的脖子而是直接折頸,便也是因為怕鮮血的味道惹來麻煩的緣故。
有著土豪金這“探測器”,林封謹也是一路悄然摸過去,過足了一把暗殺的癮,只是凡事都有例外出現,看看就要下到河谷的底部,林封謹這時候剛剛摸到了一名崗哨的背後,冷不防兩三丈外的一塊“石頭”居然一動,從裡面爬了兩個人出來!
感情這胡瓦圖兄弟不僅僅佈下來了明哨,竟然還設定了暗哨!這拿來當做掩護的“石頭”做得那個真的是惟妙惟肖。(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