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局裡沒什麼事吧!”文傑隨口問到。
“哦……沒有”白宇頓了頓,盯著面前的電腦。
文傑朝白宇看了看,這傢伙今天怎麼了,話也不願意說呢?
誰都有心情不好的時候,文傑倒也沒在意。
他現在還不是一樣,昨晚在芭比娃娃裡發現的那個針孔攝像頭,好像吃飯吃到個蒼蠅,又噁心又後怕。
昨晚多虧沒對楊珊珊做什麼,誰知道攝像頭後面躲著一雙怎樣齷齪的眼睛。
他覺得公寓樓的格局彆扭,出入洗手間總有種被偷窺的感覺……
原來真不是掛不掛遮光窗簾的事,而是真的有人偷窺。
偷窺可不是一天兩天了,隱隱地也覺得對方不是衝著拍點他的隱私小影片來的。
這才可怕!
怎麼辦?自己在明處,對方在暗處。
呼……文傑吐出一口濁氣。
呃……也簡單,有問題找警察叔叔,這不是小學生都懂的道理?
文傑很快把昨晚發現針孔攝像頭之後拍的照片,發給了曹警官。
同時編輯了一條長簡訊,把自己6月20日下班被人襲擊連同昨天在家中發現攝像頭的事情都描述了一遍。
文傑心想,自己人身安全都受到威脅了,生活隱私也被侵犯了,這次警察該重視了吧。
曹警官回覆的很快:“目前我有案子在偵破,我會把您遇到的情況讓同事記錄一下,若是有什麼新情況,隨時給我打電話。”
記錄一下!
記錄一下管什麼用?
虧了自己給警察提供了這麼有價值的溺水案件線索,就用記錄一下來打發我,哎!
“溺水案件還……順利吧?”文傑不甘心,還想套出點料來。
“很順利!已經抓到兇手了!”
文傑盯著這條資訊看了足足一分鐘,兇手抓到了?
昨天才開始調查,今天就破案了啊?會不會太快了點呢?
文傑馬上在通訊錄中找出曹警官的電話,按了撥通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