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裂的門板,散落在地上,一雙皮靴踩在門板碎片上,卡蹦卡蹦直響。
順著皮靴往上看,一個身穿迷彩軍裝的強健男人出現在視野範圍。這是個二十出頭的白人男子,面板白的耀眼,額骨高高隆起,棕色的眼眸隱在了眼眶的陰影中。
他手裡端著一杆機槍,嘴裡似乎嚼著什麼東西,歪頭看著文傑。
觸及文傑警惕的目光,他索性把嘴裡的東西一吐,戲謔地笑了笑,熟絡道:
“Hay,guy .Nice 2 see U agrain ”
文傑眯起眼睛,認真端詳著面前這位大兵。
他腦子裡快速的閃過一幅幅畫面,卻始終無法與面前的這個形象重合。
這讓文傑有點疑惑:自己在哪裡見過這個人呢?
老外似乎明白文傑的疑惑,笑容更加肆無忌憚起來:“Don’t?? &neme ?”
說著他從兜裡掏出個東西,朝這邊扔了過來。
“啪”
一個細腳伶仃的東西正掉落在文傑腳邊,他低頭一看,內心猛地一震:
是一支筆。
一支羽毛筆。
復古,刻著”soul”英文單詞的羽毛筆。
他返回2019年,站在華海國際的電梯裡,一位黑衣男人朝他扔羽毛筆的情形在記憶深處凸顯出來。
當時他那個黑衣人帽簷壓的很低很低,他根本沒看清那個人的樣子。
雖然感覺那個黑衣人怪怪的,只當是跟之後的反系統聯盟一夥的,沒有放在心上。
現在回想起當時的一幕,他終於明白黑衣人喬裝打扮成了黃種人的模樣,顯然沒有搞美瞳之類的東西,所以乾脆用帽子遮住了瞳孔。
文傑緩緩撿起地上的羽毛筆,沉聲道:“你……是……詹姆斯?”
他實在想不出,除了詹姆斯還有誰要這麼處心積慮地找到他,找到靈石。
對面的老外撲哧一聲笑了,操著生硬的漢語:“聰明!”
說罷,詹姆斯把槍端了起來,用槍指著文傑道:“THE SOUL STONE ”
對著黑洞洞的槍口,文傑並沒有害怕。
他知道沒有得到靈石之前,詹姆斯不會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