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地上的餐盒,紙巾裝袋子,揉吧揉吧塑膠袋,塞進工裝裡,出了樓道,騎上美團車子離開了。
就如同剛剛送了一趟外賣。
等在路邊的司機大哥,接到訊號之後,神色凝重地朝這邊走過來,扶起ANN美女上了計程車。
計程車繞了半小時左右,七拐八怪進了一個老舊小區。
計程車司機抱起ANN,步行上到二樓,推門而入。
一進屋,煙霧繚繞有點嗆眼睛,他皺起了眉頭。
不滿意地朝屋子裡抽菸的那位看去。
只見剛剛那位騎手,脫去了美團外賣的工裝。
坐在紙殼箱子上,喪氣叼著煙。
他身邊堆滿了這種紙殼箱子,這裡儼然是個堆放東西的庫房。
司機把ANN放在屋子角落的一個簡易沙發上。
來到抽菸這位身旁,也撿了個紙殼箱子,拍打兩下之後,坐了下來。
兩個男人,隔著煙霧對望了一眼。
“司機”沉聲到:“看著那小子挺好對付的,怎麼回事?”
“是啊,不知怎麼就讓他識破了,他竟然沒有被乙醚搞暈,也扛過了安姐的迷幻藥。”
脫下美團工裝的男孩子,其實年齡不大,白白淨淨的一張臉,看上去到是有幾分帥氣。
只不過行動失敗,ANN又被搞暈了,讓他很不爽,所以這張臉看上去有點扭曲。
他們都清楚就算ANN暈了,他們兩個若是聯手,也可以把那個叫文傑的人,生擒了給賈老大綁回去。
不過,那不是他們一貫的做派。
他們要把一切都做的神不知鬼不覺。
他們盡一切可能避免引起他人注意:他們不在公眾場合碰面,他們裝作不認識彼此,他們儘可能單線聯絡……
哪怕警察眼看著人在他們面前,捅死自己,墜樓而往,跳湖自溺,被車撞死……警察也拿他們沒辦法。
這就是他們一次一次作案,卻又一次一次逃脫法律制裁的原因。
暴露在媒體和攝像頭下的時候,就是他們玩完的時候。
這一點,他們都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