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李詩曼被謀殺的那天下午。
他朝電梯按鈕瞥了一眼,直接按20層。
手往褲子兜裡掏去,他想找出張便籤紙,好給那時候的自己留字條。
兜裡半張紙都沒有。
這時候電梯在十六層停了,電梯門緩緩開啟。
他看到門口站著一個穿黑衣服的男子,帽簷壓的很低,讓人看不清他的面孔。
這個時候還是不要讓人上來的好,越少人看到他,就越安全……他抬起手按在電梯的關門按鈕上。
奇怪的是,十六層等電梯的男子並沒想要上電梯。
在電梯合攏的瞬間,那個黑衣男人從兜裡掏出什麼東西,朝文傑拋了過去。
文傑沒敢冒然去接,朝旁邊跨了一步,眼看著拋過來的東西掉在了地上。
那是一支復古羽毛筆。
綠色的羽毛固定在一根銅製筆桿上,筆桿上斑駁的銅綠昭示著這隻筆很有年頭了。
他記得這支筆!
不是什麼暗器,也沒被塗上什麼毒藥……他彎腰撿起了那隻筆。
這時電梯“叮”響了。
二十層到了。
他快步出了電梯,來到自己的辦公室門口。摘下胸卡,靠近門上的電子鎖。
“嗡嚶,嗡嚶~”電子音響起,門開了。
他跑到辦公桌前,擰開桌上的墨水,用羽毛筆蘸著墨水寫下:文傑,救我!
落款署名:李詩曼
落款時間:2019年7月7日。
羽毛筆自然而然放在了右手邊,字條的落款處。
看著自己寫的字條,文傑皺了皺眉頭。
是紅色的墨水。
他不喜歡紅色墨水,寫出字來好像血書一樣,怪瘮人的。
思忖片刻,他手拿起了那瓶墨水。
一會兒丟了它,以後都不要用紅色墨水寫字,喪氣。
沒敢多做停留,他快速坐電梯離開了這裡。進電梯的瞬間,看到一位保潔員從總經理辦公室走出來。
他進入電梯,電梯合攏的時候,看到這個時間線上的文傑返回自己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