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思雨跟鄧宗生走後,林楓又自彈自唱一首粵語歌后,便收起了演唱裝置,他出來街頭唱歌的目的已經達到了,沒有必要再繼續進行下去。
“小帥哥,再來一首吧!”
人群,有個姑娘見慕容珩準備收東西走人,於是便大膽的朝慕容珩喊了句,請求著慕容珩再來一首。
“是啊,唱得不賴,再來一首唄!”
“再來一首。”
“再來一首。”
......
有了第一個人的開頭,一時間眾人紛紛要求慕容珩再來一首。
見人群中紛紛要求再來一首,於是慕容珩拿起話筒對大家歉意一笑道:“很高興能獲得大家的認可,不過我真的要走了,下次,下次有機會再給大家的唱。”
說完,不管人群的呼聲有多高,慕容珩都一直在收拾著手上的演唱裝置。
“不唱了?”
當慕思雨回來後,便見到慕容珩已經收拾好了裝置。
“不唱了。”
見慕思雨已經回來了,於是慕容珩擰著裝置拉著慕思雨便走出人群離開了。
“事情談得什麼樣?”
剛走出人群,慕容珩便詢問起了慕思雨。
慕思雨比了個ok的手勢道:“都搞定了,明天籤合同。”
聽到這話,慕容珩點了點頭,隨即又說道:“明天簽完合同後,你去找個寫字樓,租個大約三百平米的房子,然後用鄧宗生給你的那筆錢起註冊一個公司,順便在跑一趟人事市場,招聘幾個人來幫忙打理。”
聽到這話,慕思雨詫異的看著慕容珩。
“你要開公司?”
慕思雨怎麼也沒想到,慕容珩的心思居然是要在魔都成立一家公司,原本她以為有這些錢後,怎麼著也能在魔都生活幾年,但是沒想到慕容珩卻在資金到手後就選擇了在魔都成立一家公司。
雖說娛樂圈吸金很快,可那些都是相對於那些有名的明星才奏效,如今的慕容珩就連明星都算不上,最多就是個歌手的身份,一旦慕容珩把剛到手的這些資金都投入到創立公司中去了,那他們又將面臨風餐露宿的生活了。
林楓點了點頭。
今晚在這個街頭唱歌,便是希望著在街頭吸引一下那些音樂公司負責人的注意,從而得到啟動資金完成建立公司的第一步,畢竟這是魔都,富豪一抓一大把的地方,不然他吃飽撐的會跑出來唱歌?
“可...”
見慕容珩點頭,慕思雨便知道,慕容珩是真打算在魔都成立一家公司了,於是便打算勸一下慕容珩,可話到嘴邊便直接嚥了回去。
知道勸不動慕容珩後,慕思雨隨即問道:“公司叫什麼名字?註冊資金寫多少?流動資金繳納多少?保障資金又是多少?”
慕容珩思考了一下,然後問道:“你和鄧宗生約好明天幾點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