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辦公室。
蔡元祺還沒下班,而是看著電視上馬志超的新聞發言。
秘書彙報著截止18:00,全港各警區的成果。
西九龍警署:10
新界北:2
東九龍:1
港島總區,新界南區,海警總區:0
西九龍警署這成績,遙遙領先。
“遙遙領先啊……”
蔡元祺嘆了一口氣。
雖然他認為馬志超可能跟整件事有關係,但是馬志超的藉口卻很充足、合理:在殺手進入塚本大廈的時候,他就已經盯上了那些殺手,所以才有這麼大的戰績。
這理由,很合理!
當然,蔡元祺雖然有那種猜測,但是他沒有證據。
蔡元祺想了想,拿出了上次馬志超提交的兩份升職申請:陳國忠、周星星、陳家駒,還有邱剛敖,馬軍。
既然壓不住,那就乾脆送個人情。
刷刷刷,
簽字。
交給秘書,囑咐道:“馬上傳真給西九龍總署!”
秘書:“yes sir!”
……
馬丁這邊,此時已經被西九龍警署抓來了12個小時了。
陳家駒、陳晉在審問,馬丁大呼冤枉:
“我是冤枉的,那些殺手真的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只是一個基金的基金經理,我的一切都是符合法律程式的。”
陳家駒不斷審問,但是馬丁一口咬死,自己真的什麼都不知道。
事實也確實是如此。
不過馬丁此時也有點慌,畢竟這次事情鬧得太大了,他都想早點跑路了。而且那個1億的復仇基金,趕緊找個藉口脫手算了,反正都是他說了算。
找誰脫手?
馬丁想到了馬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