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戶對馬志超、保護傘公司還是比較信任的,苦社團久矣,紛紛加入保護傘保護範圍。
大D跑了,當時為了收商戶保護費的公司,也消失了。滙豐想找責任人都找不到,自然沒辦法去找商戶物業費。
最後,
滙豐銀行高層打電話給馬志超,約吃飯。
“不好意思,沒空!”
“馬先生,我就不拐彎抹角了,荃灣的那些物業管理費,我們滙豐必須要拿到。”
馬志超:“那你去找他們拿,我又不攔著……”
銀行高層:“…………”
拿個屁啊!
他們銀行怎麼可能派人挨家挨戶收錢?名義是什麼?合同?合同的甲方是誰?又不是滙豐!
而且,他們敢派人,不怕被打?
銀行高層:“馬先生,我是希望你們保護傘公司,幫我們收……”
馬志超:“滾!”
掛掉電話。
滙豐高層:“………………”
十分憤怒,馬志超竟然不給滙豐面子!
很快,滙豐高層開會了。
會議室上,
“荃灣這一塊,我們起碼虧了2個億……我很想問問,當初是誰把這筆錢貸出去的?是不是中飽私囊?”
“你說什麼?不要冤枉好人!貸這筆錢,合法合規!”
“呵,合法合規?誰信?”
“你汙衊我,汙衊我!”
然後一群人開始大吵大鬧。
不是覺得虧錢有什麼問題,而是覺得——尼瑪的,貪汙的時候怎麼不分我們一點!
乾死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