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雨辰一臉驚愕的衝著我們大喊道:“糟了!紙條拉計程車裡了!”
說罷,便帶頭朝著剛剛離去的計程車飛奔而去。
我們見狀,連忙緊隨其後,直到這時,我才開始後悔居然沒有帶上洋道士一同前來。
倘若他在這裡的話,隨隨便來上兩道神行符,追一個鬧市區裡時速只有四十來公里的小出租,那還不是手到擒來的事兒。
而現在,我強忍著身上的疼痛,累死累活的跑了半天,卻只能眼睜睜的盯著那輛車的屁股離我們漸行漸遠。
眼看著就要追不上了,我急忙停下身來,環顧四周,猛地攔住另一輛空出租,一股腦鑽了進去,朝著司機氣喘吁吁道:“師傅,麻煩你幫我追上前面那輛出租,我給你二百!”
師傅衝著我嘿嘿一樂,伸出三根手指道:“三百!”
我:“三百?你這是敲詐嗎?”
師傅搖了搖頭,淡定道:“四百!”
我:“你居然還坐地起價?”
師傅笑了笑,伸出五根手指。我見狀,連忙攔住他,搶先一步道:“行行行!四百就四百,不能再加了!”說罷,忍痛從兜裡掏出四百塊遞給司機師傅。
師傅接過錢,樂呵呵的踹進了兜裡。
我急迫道:“快追啊!還等什麼!”
師傅懶洋洋的回應道:“急什麼,跑不掉的!”說罷,掏出車裡的對講機道:“老王,老王,你把車倒回來,我給你一百!”說完後,將雙腿往方向盤上一搭,氣定神閒的吹起了口哨。
我:“......”
紙條最終還是失而復得了,雖然,這個失而復得的代價有點太大。
畢竟,四百塊可是我一週的生活費。
不過,聊以慰藉的是,曹雨辰自知自己做錯了事情,一直低眉順眼的向我道著歉,再也不提讓我請客吃飯的事情了。
於是,我們一行人等換了另一輛出租(不要問我為什麼換乘!)按照著紙條上的地址,乘車前往。
計程車司機一路載著我們來到一個大型的夜總會前面,隨後停下來揚長而去。
下車之後,我們面面相覷。
看著這個會所樓下扎堆停靠的各種名貴跑車,我頭一次有了一種也想要被資本主義社會的銅臭腐蝕一下的冀望。
而一旁的曹雨辰更是誇張,已經開始拿起手機,站在一輛豔紅色的跑車前不住的合影了。
就連本身就是富二代出身的三太子,此刻也無法淡定下來。
跑到一輛限量版的阿斯頓馬丁前面,心情複雜的伸出手撫摸著車身。
十三公主要是看到平日裡木納的三太子,居然還會有如此充滿情趣的撫摸手法的話,不知道是會開心,還是會傷心。
開心的是,漫漫長夜,花前月下,三太子如果能用如此充滿柔情的手法摸她的話......
傷心的是,這個傻缺,居然對一個車,都比對她來的溫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