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看出來,你小子心眼還挺多啊!”
兩人一起找了家西餐廳,坐下之後,洛雁眼中帶著絲絲殺氣說道。
“心眼?什麼心眼?”
陳易嚥下去一口小牛排,裝傻充愣。
“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敢說這些金條不是賊三的?”
洛雁聲音冰冷,眼光若利劍,彷彿要把陳易刺個透心涼。
“大姐,你屬狗的啊,說翻臉就翻臉”,陳易抱怨,彷彿受了天大的委屈,“我又幫了你一個大忙,你就這樣對待恩人?”
其實,在他想要拿出金條的那一瞬間,就想到了這個結果。
“我是一名警察,打擊犯罪是我的使命,而你現在就在這一列!”
洛雁的話讓陳易不寒而慄,這個女人想要玩真的。
“說這番話,你是以一個朋友的身份還是以警察的身份?”
陳易放下刀叉,迎著洛雁的目光直視過去。
他本來感覺和洛雁已經是朋友,這些金條的來源洛雁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自己幫了她不止一次。
而且,自己又非偷非搶,是警察沒能耐從賊三嘴裡套出來,他拿到這些金條純粹是靠本事,與警察有和何關係?
但他還是小瞧了洛雁,小瞧了這個行事風風火火,但內心卻堅持原則的女人。
朋友的身份還是警察的身份?
洛雁一時難住了,她不知道自己該怎麼做,難不成真把陳易依法拘捕?
她只是覺得陳易不應該犯錯,應該把賊三所有財產上交。可陳易沒有這麼做,為了幫自己出一口氣,暴露出來。
至於該怎麼做,她卻沒有想好。
按照她做人原則,按照警察規章,她應立刻將陳易抓回去。
一直把打擊犯罪作為自己職責的洛雁,第一次猶豫了。
她也知道,陳易把她朋友才會這麼做,難道自己要在朋友背後捅一刀子?
不知何時,洛雁在心中,也把陳易當成了朋友,把這個比自己小五歲的小男孩,處處透著奸詐,卻屢屢幫助自己的小男孩當成了朋友。
是啊,他一次次幫助自己,而自己給了他什麼呢?
他舉報“金店劫匪”的窩點,自己事後卻“冤枉”他非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