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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六十四章 辯色 (2 / 3)

要說曹顒平生抱憾之事,一是寧春之死,二就是永慶的境遇。

這洋洋灑灑一大篇,涉及朝廷廟堂,聽得左住與左成都怔住了。

過了半晌,左住方低聲道:“義父,祖父與父親入獄……冤否?”

冤麼?真不冤。

根據曹顒後來所知,寧春父親在江南巡鹽使任上八年,孝敬太子的銀錢百萬不止。

不說孝敬太子的,就說寧春家的奢華,也是曹顒親眼見的。要知道,巡鹽使不過是從三品,年俸不過一百多兩,加上世襲佐領與爵位俸銀,總計也不過三、四百兩。

寧春在江寧時,不過是十五、六,就已經是秦淮河上的常客;進京後,遇到秋娘前,他也常混跡青樓記坊,又挑剔,只瓢清倌,每月要開苞幾個,每次拋費都是百兩起步。

寧春父親貪墨之事,有跡可循,斷不會冤枉了他。

寧春身為嫡子,在他父親進京前,八方周旋,真要問罪,也斷不了干係。

要說不冤,他們死的不明不白,沒有經過刑部與大理寺稽核定罪,就莫名其妙地“畏罪自盡”。

要是真糾起來,這大清官場貪墨的官員還少了?

尤其像寧春父親這樣,背後有主子的,就是被主子撒出去撈錢的。有幾個真正被問罪,還殃及子孫的?

就算寧春父親當死,寧春也不當死,如何不冤?

“雖說他們是受奪嫡風波牽連,才鋃鐺入獄,但是貪墨的罪名,卻不是空穴來風。”曹顒斟酌著,說道。

出仕這些年,曹顒親眼看著這官場的糜爛,對於吏治[***]感觸頗深。所以,在教養幾個孩子時,他就讓他們明白,舒適的生活不需要奢華。而且,在銀錢花費上,從他們入學後,就讓他們自己記錄收支賬冊。

曹顒到戶部任職後,接觸的地方物價的公文很多。他時常挑些來,講給孩子們,讓他們知道百姓生計。

說句實在話,左住、左成兄弟兩個比天佑與恒生還要富有。他們兩人名下的土地、房產,足以保證他們一輩子富裕生活。

曹顒的教導,並不是讓他們想方設法去賺錢,而是讓他們不要受金錢誘惑,不被金錢左右。

因此,這小哥倆聽了曹顒肯定的答覆後,都變了臉色。

他們素未謀面的父親,竟是個貪官。

雖說的自古以來,子不言父過,但是這個打擊也使得小哥倆發懵。

在他們心中,父親既是與義父為友,定也是高山仰止,不流凡俗的人物,誰會想到,竟是與祖父同流合汙的貪官。

一時之間,他們都熄了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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