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姨,我能不能用兩個名額,換取一塊可以種植的土地。”
這是任海思考再三,得出的答案。
“土地?這個可不便宜啊,兩個名額,最多換兩分地,你確定麼?”沈姨略微有些驚訝。
(2分地約133平方米)
如果換成別人,能擁有信封城居住名額,恐怕會高興死吧,這可是從下等公民變成中等公民的機會,誰會想著拿來換一塊地?
不知道有多少人,願意用大筆的錢去買一個信封城的居住權,可是...
任海的這個決定,琢磨不透。
不過想了想,畢竟是人家的選擇,跟自己也沒什麼關係,每個人都在自己的世界中走著自己認為對的路。
這條路可能有其他人的影響,也可能是自己單純的想法,對於任海的決定,沈麗不準備插手。
可以幫一個人做一個決定,但是不能幫一個人做很多個決定,就算是父母,都無法做到。
能為自己人生負責的,只有自己。
所以,遵循自己選的路,才是正確的做法。
哪怕有一天,他任海後悔了,那也是他自己做的決定。
正在沈麗思考之時,任海露出了喜悅。
“兩分地,真的麼?”任海有些意外,他本以為以土地的稀缺程度來看,能換個一分地就不錯了。
要知道,這信封城的居住名額,除卻身份,真的作用不大,無非就是一個名額而已,就算進去了又如何。
信封城內房價貴的要死,一間二十平米的小木屋就要五萬聯邦幣,這是什麼概念?
不但如此,自己又沒有固定的收入,就算租房,也難以維持生計。
也就是因為這些綜合考慮,最終做出了這個決定。
一旦擁有了有地契的土地,除了要繳納一些管理費用以及水費之外,並無太大開銷,種植出來的蔬菜,還可以進行銷售。
劉嬸就是因為有著一小片菜園,才讓一家子過的都很舒服。
“真的,這點沈姨還會騙你麼?”沈麗笑了一聲,如果換成是她,絕對不會因為多了兩分地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