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書月卻接著說,“其實,我覺得趙倩倩挺不錯的,人也漂亮,又喜歡你,你們在一起挺好的。”
於歌抬頭看著夏書月的眼睛,良久,才嘆口氣說,“你根本不知道情況,趙倩倩,她就是大小姐脾氣,根本不懂得感情,她對我只有一種佔有的慾望而已,但不是對男朋友的那種喜歡,換句話說,我在她心目中也許就是被她看中的寵物,任何事情都必須依著她。”
“她這種條件下的女孩,家裡寵著,難免有些任性,過一段時間就好了。”夏書月自己也覺得這話沒說服力。
“謝了,我可不想繼續,她的父母本來也不同意,而且她有未婚夫,也是有錢人家的公子。”於歌苦笑著搖搖頭,“最開始,我不懂,我只以為愛情至上,對她百依百順,後來才發現,我們不是愛,我是傻,她是佔有慾。”
“這都什麼年代了,父母還包辦婚姻?”夏書月聽了也覺得不可思議。
“談不上包辦,雙方父母都同意他們的婚事,趙倩倩之前也同意了,兩家還舉行了儀式,她還和人家交往了兩年,現在她又不同意了。”
“她認識你就反悔了,呵呵。”
“應該是吧,她父母也算是知名人物,這事讓他們下不來臺,原本計劃讓趙倩倩出國留學,灌點洋墨水再回來結婚,可是現在她不肯出國,也不肯和未婚夫相處。”於歌給夏書月講了一些趙倩倩的事。
“可能,遇到你以後,她覺得你才是真愛。”夏書月笑也不是,哭也不是。
“她家生意做得很大,在國外都有公司,趙哥的廣告公司是他自己創立的,成立沒多久,我就跟他了,他能力也強,再加上他家的人脈,要不了多久就走向正軌了。”
“然後,你和趙倩倩就認識了,就有了後來的故事。”
“對,我跟你說過,她爸知道後,氣得半死,放話說如果我們再來往,就找人打斷我的腿,那時候我就決定離開趙倩倩了。”
“你沒有和她父母聊聊?就這樣放棄了?”夏書月問。
“沒什麼好聊的,兩家差距不是一般的大,而且,我那時已經發現自己好像並不喜歡她,她和我想的不一樣。”
“於歌,我說真心話,你千萬不要辭職,你來我們這裡,張總不一定同意,她和趙總是朋友,怎麼會收留你?而且,就算同意你來,也不可能開你高工資,你要想好,代價太大了,不值得。”夏書月知道於歌的難處。
“我知道,我需要錢,家裡還等著寄錢,我離開趙哥,也找不到這麼高收入的工作,什麼攝影師,說實話,三分水平,七分關係,關係好,你的作品就會中標。”於歌當然清楚。
夏書月心裡也明白,她雖然不懂婚紗設計,但是張思危讓她設計,她一樣地花點心思就能出設計方案,但是如果沒有機會,就算是大師又怎麼樣,“所以,你不要衝動。”
“夏書月,我是真的喜歡你,我真的不在乎你肚子裡有孩子,我們一起打拼,幾年後,我們就可以單幹。”於歌不放棄一絲機會。
“我們現在約法三章,不準說這事,否則我翻臉。”夏書月心裡明白,沒有張思危在後面撐著,她拉不來廣告,也炒不紅岑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