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tyetop >
sty1nove.k"
dataads297"
dataadforat="auto"
datafuidthresponsive="true"><ins>
截止到今晚,金錚總共活了整整二十四年了,第一次覺得酒是個好東西。
五歲的時候他第一次嘗到酒精的滋味,他在餐桌上看著金甚杯裡的酒很是好奇,金甚也不管那是六十幾度的白酒,拿筷子沾了點就直接送進了兒子的嘴裡,辛辣沖鼻的酒精味頓時充盈金錚整個口腔和鼻腔,整張小臉都因此漲得通紅皺成一團。
這就是酒精給他的第一印象,簡直是壞透了。
再長大些,酒成了社交場上必不可少的手段,也成了煩惱時候主動去尋求的慰藉與麻痺,他仍是覺得酒這東西又苦又澀難以下嚥,不過他早已和大部分成年人一樣,無師自通破解不美好的味覺帶來的生理抵觸,面不改色一杯接一杯地幹。
這是什麼原理他說不上來,反正他始終對酒這玩意沒多少好感。
將近二十年根深蒂固的思想當然需要一件不同尋常意義重大的事情來改變。
比如說,喝醉了的沈何啟很溫順,溫順到任他擺布,全然沒了天生反骨的硬氣和叛逆,讓幹什麼就幹什麼,讓說什麼就說什麼。
嘗到了甜頭,男人的劣根性一上來一時就有點收不住手。“渣渣。”他叫她,“你喝了酒怎麼這麼乖,我怕我再也不想讓你清醒了……”
俗話說得好,飯吃七分飽,話說三分滿。
沈何啟很快就讓金錚明白她到底乖不乖。
她在一身黏膩卻連澡都不想洗的疲勞程度下,居然還死死惦記著要卸妝,並且堅持要穿上衣服才能入睡。穿了衣服才能睡覺這點金錚在z市就見識過了,此刻她沒帶別的衣服,又嫌棄酒店提供的浴袍髒,至於她自己的衣服,一是布料和款式都不適合當睡衣,二是……盤扣太難解,他耐性耗盡後直接撕了。
衣服的問題不難解決,金錚穿了件t恤,提議:“我的衣服讓你穿著睡覺,好不好?”
只是卸妝他怎麼勸沈何啟都不聽。酒店裡只提供洗面奶,並沒有貼心到連卸妝液也準備的地步。
沈何啟醉的厲害,又經歷了一番體力活動,金錚原以為經歷幾場拉鋸能把她耗睡熟,沒想到她就真能越說越精神,扯著他的胳膊死死不撒手:
“洗面奶洗不幹淨麼?”“洗不幹淨的。”
“你臉上根本沒有化妝品留著了,我都吃掉了。”“有的。”
“不卸一天也不會怎麼樣吧?”“會的。”“會怎樣?”“會毀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