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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裡熄著燈,拉著窗簾,金錚進門後花了幾秒鐘時間,瞳孔才適應了眼前的黑暗。
酒店送上來的蛋糕甜點擺了大半個櫃面,怕了沈何啟的極度挑剔,除了金錚特別強調的酸奶慕斯蛋糕,阿標還讓人零零總總一共送來了十幾樣。
不過居然放在那紋絲未動。
和高中那會比起來,沈何啟到底還是不一樣了。
七中的條件很優渥,校園內奶茶店面包店咖啡店應有盡有。其中咖啡店的師傅手藝相當不錯,做出來的蛋糕聞名方圓五裡,學校周圍的生活圈就沒一個不知道的。
高中三年來金錚無數次看到沈何啟帶著咖啡店買來的蛋糕去食堂,到了食堂她會先把蛋糕放到桌子上佔位,然後再去排隊打飯。有的時候她甚至不去打飯,幾塊蛋糕和一瓶牛奶就當做午飯了,那麼膩的東西一下吃上兩三塊,她也不嫌齁得慌。
有次陳偉業目不轉睛看完她津津有味吃下四樣甜品後,他的胃忍不住翻湧起來:“阿錚,我要吐了……”
金錚不明白陳偉業怎麼能這麼無聊全程看人家姑娘吃蛋糕:“她求著你看了?”
陳偉業苦著一張臉,無法停止想象沈何啟吃下的那四塊蛋糕都是進的他的肚子:“不行我吃不下飯了,我難受。”
在金錚還沒女朋友之前,兩人尚處於泛泛之交的階段的時候,路上見到的時候金錚是忍不住要調侃沈何啟幾句的,叫上她幾聲沈老闆誇誇她富可敵國,算不上聊得多熱乎,就是幾句不鹹不淡的寒暄。
九年前,蛋糕十幾塊錢的單價不算便宜。她一天兩三塊地買,咖啡店的老闆喜歡她喜歡得不得了。比她有錢的沒她這麼喜歡吃蛋糕,比她喜歡吃蛋糕的沒她出手這麼闊綽,就算七中真的能有奇葩兩樣都贏了她,也決不會有她這樣幾乎是成癮的執拗,尤其是一種叫酸奶慕斯蛋糕的,她每次都會買。
高三那會他們兩早已不說話了,有一次在咖啡店碰到了,一如既往當做對方不存在,並排站在櫃臺前,金錚買咖啡,沈何啟還是要的酸奶慕斯蛋糕,店員跟她說還在做,起碼要等二十分鐘。
金錚聽到那丫頭“嗯”了一聲,一點也不覺得從高三爭分奪秒的寶貴時間抽出二十多分鐘等塊蛋糕有什麼不對,斬釘截鐵:“我等。”
她一旦喜歡什麼,就容易無可救藥地喜歡到底,連時間都拿她無可奈何。
金錚買完咖啡走的時候,她還坐在椅子上託著下巴等。他推門的時候回頭看了她一眼,恰好對上她黏在他身上的目光,被抓包後那道充滿愛慕的目光一瞬間變得慌亂無措,欲蓋彌彰地挪了開去,臉色卻一瞬間漲紅了,連著兩只耳朵都染上一層丹霞。
從前跟吸鴉片一樣戒不掉的慕斯蛋糕,她現在碰都不碰了。
以此類推,不知道從前她那麼喜歡的他,現在對她而言又還意味著什麼。
他視力不錯,適應了眼前的環境後,即使是一片黑暗也沒有太影響到視物,因此能清晰地看到沈何啟的睡姿。她的浴袍已經換成吊帶睡裙了,被子只從後腰蓋到小腿,因此半個背都暴露在他的視線裡。寂靜的夜裡呼吸聲清晰可聞,女人毫無防備地沉睡,展露著雪白的胴體,對男人而言不可謂不是致命的誘惑,尤其是,當這個男人剛從刀光劍影的廝殺中歸來,渾身上下的殺戮因子尚未平息。
她戴著眼罩趴在床邊,再往外一寸就該掉下去了,也不枕枕頭,下巴擱著床沿,整個腦袋是半倒掛地懸在床外的。
金錚看著這個睡法忍俊不禁,連帶著血液裡叫囂的那點躁動都消了大半,第一是疑惑她腦袋倒掛著不會腦充血麼?第二是她的胸已經平成這樣了她居然還要趴著睡,都不怕越壓越小的麼?
他朝她走去,拖鞋踩在厚厚的地毯上消了音。走到床邊把人半拖半抱地翻了個面枕上枕頭,手觸到那溫熱細膩的肌膚,又愛不釋手地磨蹭了幾下,這才把她放下,這一放兩手都壓在她背下,便也沒抽出來,食指輕輕按壓著,感受著充滿彈性又柔軟的面板和嶙峋的肋骨。
這麼一打擾,沈何啟半夢半醒,她後腦勺觸到枕頭沒多久,整個人又往下縮。
金錚問她:“睡覺不喜歡用枕頭?”
沈何啟不說話,只是胡亂點了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