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tyetop >
sty1nove.k"
dataads297"
dataadforat="auto"
datafuidthresponsive="true"><ins>
大小姐就這麼等了一天, 一直到夜幕降臨,李妮妮也沒有出現。
他獨自坐在黑暗中,長長的睫毛一動不動, 整個人彷彿凝固成了一尊雕像,雙目濃黑翻滾。
半晌, 他唇角勾出一絲意味不明的笑。
行啊,幾天不見, 李妮妮長大了, 是個成熟的大人了,都學會拿喬了。
他盯著那扇緊閉的窗門,總覺得下一刻, 門就會從外面被開啟。
而那個他等了一天, 差點把指甲等得掐斷的小混蛋, 就會從門裡走進來, 趴在他膝頭, 低頭反複告訴他自己錯了。
然後他就要捏著她的後脖頸, 像捏一隻貓一樣,把她按在膝蓋上揉來揉去。
從上揉到下, 所有柔軟的地方都揉一遍過去,捏成各種形狀。
再抱著她的脖頸, 聽她訴說到底有多想他。
——拜託,她怎麼可能不想他呢?
連王瑟那種窮逼廢物,她都心心念念,甚至願意為他生兒育女。
他比王瑟優秀那麼多, 不管是長相還是能力都他媽甩了王瑟十八條街, 和王瑟比就是天上雲朵和地上草芥。
李妮妮會為他動心, 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大小姐低頭看了看手錶, 這才意識到手錶已經被海水泡壞了。
他大部分東西都在大海中丟失,當時他在達瑪太子地宮墜落之後,就失去了意識,再醒來時就在大海裡。
這中間一段,他完全失去了記憶。
但一些輕度腦震蕩,也會導致片段性的記憶缺失,所以他也沒太在意這個問題,只要活著就行。
目前他身上剩下的,只有一支槍。
和一隻別在他腰帶上的,諾基亞代工廠生産的超防水、超距離、超續航對講機。
大小姐看到那隻對講機,眼前一亮,拿起按動了一下開關,指示燈驟然亮起,居然電還沒耗盡。
這牛逼的續航,果然不愧是蘇聯領導人戈爾巴喬夫代言過的板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