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龍現在的小日子有點滋潤。
他剛剛從被服廠回來。愣是捲走了被服廠的兩百套新軍裝。
官復原職,當然高興。
蒼雲嶺戰鬥,他抗命不遵,堅持從正面突圍,回頭就被撤職了。
直接扔被服廠去做廠長。
還背了一個記大過處分。
但是丁偉並沒有出現,也沒有接任新一團。
新一團暫時由政委周萬燦帶領。
後來因為戰事逐漸緊張,加上旅長說情,他又回到了新一團。
瞧把他能的。走哪都帶笑。
“我就說,咱是什麼人啊?咱打死了坂田信哲,還能真的關禁閉了?”
“也就是上級領導看我那幾天辛苦了,累得慌,怕我身體累壞了,於是放去被服廠去休養幾天!”
“你們是不知道啊!那被服廠的生活,比咱們好多了。別提多滋潤!”
“每天按時上下班。按時吃飯。按時睡覺。每天還有一個小時的體育鍛煉時間。還能打籃球!”
“你們見過籃球嗎?打過籃球嗎?一幫沒見過世面的傢伙!”
“我跟你們說,你們羨慕不來!”
李雲龍大言不慚。
其實內心還是有些不服氣的。
我不但是打死了鬼子的聯隊長,我還繳獲了那麼多的武器。
好吧,中間有一部分是楚雲飛給的。
但那也是我的本事。
沒看楚雲飛給別人。就給我李雲龍?
那也是我李雲龍有能耐!能打仗!要是沒有我,他楚雲飛能啃下日寇一個大隊?
憑什麼給我處分?
還得給我嘉獎!
還得請我喝酒!
當然,也就是背後發發牢騷。
在旅長的面前都不敢說個不字。何況是在各位老總面前?
得知自己官復原職,也不敢擺架子,談條件,急忙回來。
生怕回來晚了,情況又有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