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妃對著聖人說:“這是聖人體貼之處,只是自古以來,朝廷每次體恤小民,總有人從中作梗,臣妾認為,這一次要好生監管,不能讓大戶逃稅,小民受災。”
“你說的是,不過朕擔心就是,這樣以來,佃農會因為這樣被趕出來。”
魏朝是按照僱農制,就是將土地租借給農民,每年按時收租。
這個就是鐵打的規定,無論災豐。豐年還好說,倒是到了晚年,這個政策就不行。
首先是朝廷又要徵賦稅,又是地主催租,這雙方都如同催命一樣,百姓活不下去了,就只能當流民,參與民變。
虞朝吸取了這個教訓,實行佃農制,這個佃農就是要將農民一家人給僱傭了,這一家人無論種出多少,都是地主的。但是相對的,地主也要養他們一家人,等到那個人六十五歲之後,就可以不用勞作了。而他們的子嗣,在十六歲之後,就可以決定去留。
當然比起農奴來,這些人還是有一些權力的,若是被無辜鞭打或者虐待,一律按照打傷良民處置。
這條規定,還是垂憲年間規定的,垂憲元年以前,這些地主自然將這些人當做牛馬來用,別說活到了六十五了,就算到五十的就少。
垂憲元年,文皇帝覺得這樣下去,不是一個辦法。
這個法子本來就是要將流民給分攤在地主身上,讓地主替國家養流民。
現在因為開國沒有多少年,兼併不嚴重,佃農不多。
但若是這樣下去,若是朝廷中衰,有大量佃農產生,還這樣做嗎,一定會激起大規模的民變。
於是他才補充了這一道律例,這樣最開始自然有地主不願意養佃農了,但是土地不能自己種,於是只好認可了。
聖人如今擔心的就是,若是實行這樣人丁稅,那麼地主他們一定不願意養佃農了,畢竟這樣成本就高了,以前實行田賦的時候,他們不可能讓田地空著,平白納稅,於是才用佃農。
雅妃聽到這話,對著聖人說:“這樣其實也是為了天下百姓好,佃農少了,村裡大戶要就算了買了田地,一個人也不能當兩個人用,最後自然會繼續僱人,而且臣妾認為,雲歌府太空了,不如讓一些人去耕種。”
“雲歌府適合種植嗎?”
“以前狄人在的時候,也種植過小麥,可以試試。”
聖人聽到這話,點點頭,對著雅妃說:“這是國策,朕一時間不能做出決定,明天上朝之後,朕和朝臣們商議的。”
雅妃點點頭,說這件事的確急不得。
聖人拿著這一道國策,回到了勤政閣,這時候內臣也稟告說:“幽王要見聖人,不知道聖人願不願意一見。”
聖人想了想,還是前去三省殿,到了三省殿,幽王見到聖人,對著聖人行禮。
聖人嘆了一口氣,讓幽王起來,然後對著幽王說:“七弟,你見到朕,不知道你想要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