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日,陳濤有機會去探望了一下南湘,自然也是好好地安慰了她一番。
她是情有可原,情節也確實比較輕微,很有可能只是判幾個月的拘役,甚至不用去牢米待的地方服刑。
這反而不好了。
要知道現在距離那場大火還有一年多,而她和唐宛如肯定還會和好的,畢竟她們越撕逼感情就越深嘛!那屆時唐宛如照樣在那裡租房,請她們去玩,那不就完犢子了?
也不能這麼說。
畢竟說好了不分離,一直一直在一起,那這場火也算是幫了她們一把。
惟一的問題是,林蕭擅自脫離了隊伍,這不妥。
但好在有濤哥,他看情況會幫上一把。當然了他畢竟也不是什麼魔鬼,如果唐宛如沒有租到那個地方,他也絕不會故意安排她們過去。
他沒什麼惡意,否則就該用泥頭車伺候這些人,而不是去跟蹤周崇光,甚至還有了和南湘拉扯的閒心。
當晚。
依然那個酒吧。
為啥南湘走了,濤哥還會來這邊喝酒?
餬口啊,大哥!
濤哥笑著接過了程七七遞來的一萬塊,並揣進皮包,然後才夾著雪茄,關心地問道:
“最近小四怎麼樣?對你好點些沒有?”
程七七開心道:“你的辦法確實有效,謝謝你!”
濤哥現在就是程七七分享心事的樹洞,當然要收費,一個小時五千塊。
另有五千的茶水費。
對南湘來說是鉅款。
但對家裡本就有錢,還轉行當了歌星的程七七而言,就完全是灑灑水。
她不是混到只能當小四經紀人的立夏,也絕不是不得其門而入的遇見。
她的天賦不如遇見,但也超平均水準,何況還能得到家裡的有力支援?
遇見寧願得罪經紀公司也不接的通告,基本都不會出現在她的世界裡。
有錢真系大曬。
有資本也鴨霸。
這樣的她,又怎麼可能給小四當助理?就算不去唱歌也會繼續搞國畫。
就算當了助理,小四就會給她好臉色看了?
不如當個明星,吸引小四的主動關注……
顯然這個決定,是在程七七拿不定主意時,她付給濤哥的諮詢費起了作用,是濤哥堅定了她當歌星的想法。
效果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