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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是簡慕和陸修繁早上在地下室時候的照片,陸修繁跟她在車裡——他親吻她的耳根。
陸修繁是想暴露她的身份?
應該不是——簡慕仔細又看了一圈,照片上並沒有露出她的臉,狗仔應該是沒有拍到?
簡慕心跳慢了半拍,不是沒有拍到,是陸修繁沒同意——陸修繁是故意的。
他故意拉她到地下室,只是為了叫狗仔拍下那麼幾張照片。
幾張不會露臉,卻承認她的存在的照片。
這時候王頌拍著桌子叫了起來,“我的男神啊!竟然有女友了!不是冉孟曉!果然只是炒作!冉孟曉那個賤人怎麼可能配得上我的大男神!”
簡慕低著頭掩飾自己的情緒,她一口口吃桌邊的蛋糕,心想怎麼辦好呢,回去是不是該問問陸修繁?
她突然發現自己還穿著被拍到的圖片上的那套衣服。
糟了,這衣服還是挺顯眼的,當時陸修繁給她買的限量版,本來就少,恐怕都沒有幾個人穿過。
還好王頌沒怎麼買過大牌,並沒有注意到,仍是傷心陸修繁有了女朋友,卻不是她王頌。
簡慕胡亂扯了幾句,著急回去把衣服換了,就對王頌說:“我還有事,得回去了,你先吃,我去付錢就走了。”
王頌一聽急了,當時就拉住她,“簡慕你這就沒意思了,我們才坐下來沒有半小時,你就要走!我幫了你多少忙了,你就不能跟你的男朋友請個假,晚上我可是準備跟你一起逛街的。”
簡慕左推右拖,王頌死活不肯。
簡慕被她纏著不行,想了想算了,大不了逛街的時候買件衣服換了。
王頌本來也是心粗的人,跟簡慕一直坐著聊了很久,都沒有發現簡慕身上的衣服跟照片裡女人的衣服一模一樣。
吃的差不多了,王頌才心滿意足的帶著簡慕去逛街,說是這個月的業績不錯,買點漂亮的衣服。
簡慕好久沒有出來買過衣服了,她準備今天破費一次。
她的衣服基本上都是陸修繁買好的,她很少出門,陸修繁有時候嫌棄她在家丟面子,就會給她買衣服。她自己買衣服可以,如果陸修繁覺得太差了,會直接扔掉,當然不管這衣服到底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