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蔻:“布。”
兩人同時做出動作,她剪刀,他拳頭。
“……”
“……”
邵蔻可惜道:“啊輸了。”
他言簡意賅:“去步行街。”
她跟著他拐回去,攔上出租,司機一踩油門,來到有名的廣場小吃街。
邵蔻吃得少,時間都用來逛街,她端著小份狼牙土豆,走過一個小攤,老闆拉來一車玩具公仔,車前是張小桌,舉行著遊戲。規則簡單,從一寫到兩千,零出錯,贏得玩偶。
兩個小情侶在參賽,寫完了兩張紙,密密麻麻,到一千四了。
邵蔻:“我玩過這個,寫到後面一不小心就錯了。”她搖搖頭表示:“我耐心不行。”
“你?耐心不行?”聽到這話,他可要反駁了,“是誰在實驗室一呆就是五個小時起步。”
二者沒有可比性,邵蔻對比賽不感興趣。
梁瀧:“你要說自己耐心不足,實驗室待五小時我可做不到。”
她輕笑一聲,“那是實驗。”
說完,她猶豫了,瞟著參賽的兩人,這遊戲心靜,成功了還有禮品拿,失敗了損失十元錢。關鍵的是,這條街沒想象中好玩,她路走累了。
“這只是遊戲。”
他帶著點熱情的邀約,很多次在她不能果斷的時候,他不厭其煩,以“這只是遊戲,放鬆點。”為藉口鼓勵她。
“好吧。”
她痛快一回,坐到塑膠凳上,老闆殷勤地送來幾張白紙,“不計時,慢慢寫,有倆情侶都成功了,領走我倆大禮。”
邵蔻後悔了,為時已晚,老闆把筆都扒開放桌上了,嘴還在說:“果然是男女搭配,幹啥活都不累。”
梁瀧抬了下臂,“您擋著光了。”
“噢噢。”
老闆讓開,眼前一亮,耳根也淨了,他往前走了幾米去攬生意。
邵蔻再把視線拉回來,梁瀧的紙上寫好了十個數字。
她抽口氣,落後了,那可不行。
筆沒有停下來。月光爭強好勝地透過雲層,灑了人一身清輝。
前一百洋洋灑灑,勢在必得,到三百前,毫無問題。來隔壁買雞柳的人好奇地觀看一會,腳步錯雜,走過一雙又一雙。
她暗暗自喜,筆甩的瀟灑,倚仗經驗,三百五後,會出現輕微的眼花繚亂,街坊小店的音響也在參賽,周傑倫的和陳奕迅的歌曲在賽聲兒高,吵的人心慌慌。
開始五百一輪,她慢下筆,揉揉手腕,神氣收斂幾分,眼角看去,梁瀧翻過一頁,六百四十一、六百四十二、六百四十三……一筆一劃,冷酷地,決然地,穩穩狂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