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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了一肚子的垃圾食品後,林幸同心滿意足地拍拍肚子,跟著她老爸去參加活動了。
這是在一個酒店舉行的,某個汽車品牌的老顧客回饋活動,林恆遠的任務就是幫他們抽出五個幸運顧客,送出五份禮物。
“老爸,我發現現場有你的粉絲呢,你應該穿的帥一點的啊。”林幸同嫌棄地說,“你這是直接從你們訓練館出來的吧?一身汗味,連衣服都沒換。”
林恆遠低頭嗅了嗅自己,“沒有汗味啊!這衣服怎麼了?”
“太大眾了。”林幸同盡量說的委婉一些。
“我們要愛國,支援國貨。而且,這不是普通款,是冠軍專供,是我曾經的戰衣。你看,胸口有國旗。商家當年一下子給了我二十件,夠我穿一輩子了。”
“一輩子穿一件衣服也太可怕了!”
“那要看誰來穿了。”林恆遠沾沾自喜。
所以,她老爸這是飄了嗎?
是不是人要是爆紅都會這樣啊?被粉絲各種誇,誇得找不到北,以為自己是天上難尋地下無雙,全宇宙最帥最潮?
“有請奧運冠軍林恆遠上臺幫咱們抽獎。”主持人激動地吆喝。
“奧運冠軍?爸,你只是跟著你們團隊蹭的,根本就沒上場。”
“那又怎麼了?金牌是真的就行。”林恆遠小聲斥責女兒,而後意氣風發地上臺去了。
真得瑟!
林幸同翻了個白眼。
做完活動,父女兩人朝停車場走的時候,有粉絲尾隨出來要簽名。
林恆遠來者不拒,大手一揮,龍飛鳳舞地簽下自己的大名。
“不錯啊,老爸,簽名是設計過的呢。”林幸同低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