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明忠接過協議,果然條理清晰,一目瞭然。
她的字,與她的人不一樣,即有蘭花的娟秀,又透著竹的風骨。
真是可惜了這副好字!
駱明忠暗自嘆息,然後對楊夢闌道:“我這裡沒問題,你有什麼要求要加的?”
“我只有一個要求,生活費要給我!”楊夢闌微微一笑,毫不掩飾的說道。
果然,江山易改,本性難易。說來說去,到底還是為了錢!
駱明忠聽到楊夢闌的話,心裡莫名的生了一把火,說話的口氣都要冰死個人,但卻依然如了楊夢闌的意,“好,依你!”
楊夢闌又抄了一份,特意在最後加了一條,男方要每月將40元生活費,如數上交女方。寫好後,她先簽了名,然後遞給了駱明忠。
駱明忠看也不看的簽了字,拿起自己那一份,黑著臉回了屋兒。
“好在,他先前的離婚協議也是兩份。正好省紙了!”楊夢闌拿著協議,心裡樂滋滋的,有了這份協議,自己終於不用擔心,會被趕走了。
她反覆看了幾遍協議,正高興時,發現自己漏掉了很重要的一點,那就是沒有註明,每月津貼給自己的日期。
呃……
要找駱明忠加上嗎?自己剛來,可是很缺錢的!
楊夢闌想了想,人都站起來了,最終也只是站在駱明忠的房間門口,沒有敲門。
“算了,駱明忠看著,也不是言而無信的人!”她小聲的嘟囔著,心裡又樂觀起來。
有這一年的時間,自己怎麼招兒,也會適應過來,找到自力更生的方法。到時候,就可以自己出去找一間小房,過自己的自在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