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錢?”聽說還有這樣的好事,陳宗堂頓時激動了。
想啊!
他做夢都想!
就是沒有這樣的路子。
又不敢隨便去外面打聽。
如果對外洩露自已有這樣的寶貝,很可能會被有心人盯上,那後果不是他能承受的。
“我認識一個朋友,喜歡收集一些奇怪的東西,要不要幫你介紹給他?”見他這麼激動,夏臻頓時反應過來,“他是個大方的人,只要是他喜歡的東西,給錢都非常爽快,前提是你必須保密。”
原來自已想多了,把前世小說中看到的情節,套用在現實裡。
這時候像陳宗堂這樣的小市民,對文物完全沒有概念,只要能換錢,根本不會計較什麼。
就像前世一個朋友說的那樣,他的外婆以前是地主家的女兒,嫁給外公時,陪嫁過來很多金銀首飾和玉器。
到了六七十年代,因為家裡經常斷糧,為了活下去,只要給十斤大米,她就直接把金戒指和金耳環換給人家了。
如果留到九十年代,那些東西的價值,至少能在滬市換一套房子。
“那就麻煩你了!我肯定不會跟外人說。”聽說還有這樣的好事,陳宗堂恨不得給夏臻跪下。“如果你能幫我把這些東西換成錢,我再送你兩件寶貝。”
不愧是能賺稿費的文化人,認識的人也這麼厲害。
如果自已有這樣的機會,還用得著過這種苦日子嗎?
保密肯定沒問題,能買得起這種東西的人,肯定不是普通人,他無緣無故得罪人家幹什麼?
何況自已有錢的事,他也不希望被其它人知道。
否則家裡就永無寧日了。
“那你先把寶貝放好,等我問了朋友後,再給你訊息。”目的已經達到,夏臻欲擒故縱地提醒他。
回頭還得跟李自強好好談一談,再送他一些東西哄哄他。
免得因為自已的選擇,讓他不快。
“好。”陳宗堂連聲應著,正要蓋上鐵皮盒,猶豫了一下,又從裡面抓出剩下的玉器,塞到夏臻手裡。
捨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為了換成錢,他也豁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