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剛才的親暱動作,他感覺謝雅雲已經是自已的人了。
志願者社團說到底是組織社員做好事,需要實實在在付出行動,不能光靠嘴巴說。
作為男人,肯定不能眼看著她太辛苦。
如果自已參加的話,到時多叫些男孩子一起幹活,女友就會輕鬆很多。
她有上進心是好事,但是不能把精力全部放在這件事上,搞得沒時間陪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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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樣的話,他肯定無法接受。
“等我回去考慮清楚後,再答覆你。”謝雅雲現在心裡亂糟糟,無法靜下心來思考問題,於是施出緩兵之計。
到底要不要他參加,得跟好友商量後再做決定。
說完,不等他反應過來,扭頭就往回跑。
兩人單獨呆在一起,實在太危險了,她不敢保證他會不會做出其它更過份的事。
見她像頭受驚的小鹿,跑得這麼快,馬萬喜在她背後不厚道地笑了。
不愧是自已看中的女人,連跑步的姿勢都這麼可愛。
心情愉快地回到宿舍,看到夏臻躺在床上,就過去坐在他床頭。
“幹嘛不去自已床上!”見他這麼快就回來了,夏臻沒好氣地問道。“我以為你們會找個地方卿卿我我,中午不回來了呢!”
這幾天他忽然有些後悔,不該搞出個文學社,同時出校刊《野草》。
很明顯,其它同學還不具備獨擋一面的能力,而學校對這本校刊期望很高,自已每期都得弄出一首好詩,給這本校刊掙面子。
問題是他只是一個搬運工,記得的歌詞和詩歌數量有限,總有一天會用光。
而前世大多數歌詞,都是描寫情啊愛啊的,不適合拿出來發表的。
什麼時候用完了,麻煩就來了。
所以搞出這個,完全是自找苦吃。
“別胡說,我們是清清白白的好不好?”馬萬喜沒想到他會這樣說,連忙阻止他繼續說下去。“對了,老大已經有了王巧梅,老三也有喜歡的人,你什麼時候也找個女朋友啊?”
如果每人都有了物件,那以後可以八個人一起聚會。
否則他們不好意思帶女友去找夏臻。
“你是不是管得太寬了?”夏臻還沒碰到讓自已動心的人,所以不想隨便找一個。“我才十八歲,有什麼好著急的。”
說完,用力把他推開,準備睡個午覺。
馬萬喜也沒在意,笑眯眯地回到自已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