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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露餡 (2 / 2)

原來,今天早上丁守誠下樓,正遇上樓下轉悠的甄英明。

甄英明上前便問:“啥時候搬家”。

丁守誠被問了個楞症,沒好氣的回懟:“姓甄的,什麼意思?丁家還沒窮到無家可歸。”

甄英明吸溜了一聲,疑惑道:“你還不知道嗎?你兒子早把房子賣了,賣給了一個金老闆。昨天晚上我小舅子和金老闆喝酒,金老闆說起了這事,隨後小舅子又說給了我。我一聽像是你家房子,又擔心弄兩岔,這才特意來告訴你的。要不這樣,我讓小舅子再打聽一下,看看是不金老闆弄錯了。”

儘管丁守誠還雲裡霧裡,但感覺其中有事,便道:“我家的事能不知道?只是懶得和你講。沒事少摻和別人的事,管好自己得了。”

隨後丁守誠急忙回家,和池樹梅講說了此事,池樹梅才第一時間呼叫了兒子。

不怕沒好事,就怕沒好人呀,露餡嘍。聽完父親講說,丁馳反而鎮定下來,四平八穩的坐到沙發上。

“你說呀,房子到底賣沒賣?”池樹梅急著追問。

長長噓了口氣,丁馳道:“看來保密工作做的還是不夠呀,本來想著神不知鬼不覺的買上平房再說,以免你們不慎透露賣房訊息,結果卻讓姓甄的先知道了。”

丁守誠擺擺手:“先不說這個了,賣了多少?錢哪去了?”

“是呀,錢呢?我根本就沒簽字,怎麼就把房賣了。還有,我聽說家屬房不能過戶的,咱家的怎麼就能賣了?對方連房子都沒看,上來就交錢,有這麼傻的人嗎?”池樹梅又連珠炮的發問。

丁馳微微一笑:“別急,都沒事,聽我慢慢說。我手裡有房本,又拿著戶口本和我媽身份證,尤其還有委託書,自然能全權處置此事。按規定現在家屬房的確不能過戶,所以我就從房管所找了個關係,由他做保一年後再過戶,買方也同意了。條件就是買方先交五萬,剩下的五千塊能過戶時再給,房本也先由他保管,我們在八月底之前把房子交給他。另外,他也看過房了,那天正好你們都不在家。”

“好啊,肯定是那天了,你故意把我和小慧支出去買東西。你也太……”池樹梅點指兒子,然後繼續追問,“呼機也不是同學的,是你專門為賣房備的,對不對?還有,為什麼一年後就能過戶了?”

明年大流星縣會成為深化房改試點縣,這只是前世記憶,現在不方便說出來,也不方便講說姜冬生幫忙的事,丁馳一時語結。

丁守誠急道:“那些都不重要,也無法挽回了,現在關鍵是錢的事。”

“對,錢在哪?不能房子沒了,錢也不在了吧?”池樹梅急聲附和,眼巴巴的望著兒子。

“錢自然都在,一分不少,還會有利息。當然了,為了保密,我沒有存在縣城銀行,而是存到了市裡。這樣,我馬上趕到市裡,把錢取回來。”丁馳說著,站起身來。

“在市裡?哪家銀行?那麼大一筆錢,你自己去怎麼行?還是讓你爸跟著吧,萬一……”

丁守誠捅捅妻子,連連眨巴眼睛,打斷道:“就讓小馳自己去吧,以免我倆目標太大引起別人懷疑。再說了,既然小馳能自己把錢存市裡,那自然也能獨自取回來。”

“可是……”池樹梅還要再說什麼,注意到丈夫眼神示意,便停了一下,叮囑起兒子來,“小馳,五萬塊可不是小數目,你一定要妥善保管。這樣,你腰上圍個錢袋,要不褲頭上縫個大口袋。還有,買個電警棍。”

“那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不用,什麼都不用。”丁馳說著,趁機站起身來,拉開家門,快步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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