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完這件事,丁馳又開始了一天的忙碌工作。不,是四天的,前三天不在公司,還積壓了一些事情。
簽著一個個單子,接著一撥撥電話,丁馳進一步理解了蕭丹的不易,也更加意識到聘用經理人的緊迫性。可正如蕭丹建議的那樣,越是緊迫越不能倉促,越要人盡其才,越要選上德才兼備的人。假如類似前幾天見那兩人,不但不會為公司分憂,相反還會給公司惹上**煩,雖說判定有些武斷,但那二人絕非合適之人。
就眼下這些事忙下來,多半天就過去了,中途除了吃盒飯外,竟然都沒能休息上。略微伸了伸腰,丁馳打算出去一下,大李適時來了。
看到小屋沒有第三者,大李直接說:“剛剛傳回訊息,連著撲了三回空,有證據表明,‘小花牛’已經離開了衛都,至於落腳地還沒訊息。”
丁馳接話:“這些傢伙都是屬泥鰍的,沒準早就開溜了。”
大李又道:“跑的時間不長,應該就是前三四天的事。據‘大毛’講,上週還見過‘小花牛’,四天前還透過話,後來電話就不通了,也沒見著人。大毛就是給沈老太送糧食的,那三人全都逮到了,全都不知道‘小花牛’行蹤,也不清楚二店被砸一事,關於砸二店內容只是聽‘小花牛’提起過。”
儘管不出意料,但丁馳還是有些失望,也不禁疑惑:若真是剛跑了三四天,這時間可真夠巧的。
“不開心是吧。我們這種事遇的多了,但只要案子有推進就是好事。無論喬二狗還是大毛等人,都說‘小花牛’知道砸店細節,又不掌握‘小花牛’具體行蹤,充分說明這個‘小花牛’很關鍵,也足夠警覺。只要逮住這小子,那麼整個案情應該就明朗了,現在我們正在具體佈置這個事。”
說到這裡,大李從包中取出一張紙,遞了過去:“大毛交待了‘小花牛’一些其它資訊,大多也已經過證實,你看看。”
丁馳第一眼就掃到了‘鑫聲’二字,他快速瀏覽了整個內容,指著紙張說:“‘小花牛’曾經是宇文鑫手下,‘鑫聲’又和‘金聲’是絕對競爭關係,宇文鑫也多次給我們使壞。宇文鑫嫌疑最大,應該具備調查條件了吧?”
“‘小花牛’已經離開宇文鑫一年多,也沒直接證據證明宇文鑫與砸店有關聯。”大李給出回覆。
“離開一年多?我看就是障眼法。”
“我們更看重證據,而非推測,何況宇文鑫也非普通人。”
就在丁、李二人討論之時,宇文鑫正在一處隱藏處大聲咆哮:“媽了個巴的,想動勞資,你們特麼的嫩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