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吃完餃子,黃小雅開啟了衣櫃,讓譚曉娟盡情地挑選。
“你隨便挑,只要你看上的,我就送給你了,舊的不去,新的不來。”黃小雅大方地說。
“那怎麼行,你告訴我你哪些是不要的,這樣我好拿得心安理得。”譚曉娟看著黃小雅的衣櫃裡的衣服內心的確是羨慕至極,但她知道分寸。分寸這種東西是一個有點文化的人應具備的廉恥,譚曉娟固然出生沒那麼好,她清楚想要贏得別人的尊重,一定要把握人與人之間交往的分寸。
“沒事的,真的,這些衣服我早就想換了。只不過扔了又捨不得。你要的話,正好替我了結這件猶豫不決的事了。痛快點,隨便挑。”黃小雅說話的口氣好像是譚曉娟要了這些衣服乃是給她解決了天大的麻煩。
“我先試試吧,我沒你那麼好的身材,穿在身上糟蹋了衣服。”譚曉娟天性中會自嘲。
“佛要金裝,人要衣裝,你就是不會穿衣服才讓身材顯沒了。”黃小雅說的很直接。
譚曉娟從衣櫃裡找了一件淺色的風衣試穿,她走到門口的那個鏡子前。端祥著鏡子中的自己,長長的頭髮披在肩上,不大眼睛透著驚喜。她左右側身對著鏡子瞧。
“好看嗎?”她問黃小雅。
“還行,好像看著沒那麼瘦。”黃小雅看著譚曉娟穿著自己的衣服,總覺得哪裡好像不太對勁。她忽然明白過來,從鞋櫃裡拿出了一雙高跟鞋。
“你穿上這個試試。”黃小雅吩咐譚曉娟,然後不由分說地蹲下身子替她更換掉。
果然,譚曉娟一換上高跟鞋,這風衣反譚曉娟的身材襯托出來了。
“還是你有眼光。”譚曉娟心服口服。
“其實你身材很棒,只是不會穿衣服啦。”黃小雅說的是安慰的話,譚曉娟聽著心裡有點不是滋味。
不管如何?經過一番折騰後,譚曉娟挑中了六件外套。黃小雅大方的都送她了。
那天晚上,譚曉娟離開黃小雅家時已經快21點了,黃小雅送譚曉娟上了地鐵後才回家。
從此,黃小雅和譚曉娟成了職場上的好姐妹,兩人形影不離。譚曉娟知道黃小雅不會做飯,她會早上早早起床,自己做些飯菜帶給黃小雅吃。對於黃小雅送她衣服,她總覺得欠她一份情。
黃小雅的工作量日愈加大,她經常要加班。譚曉娟提出,有些工作她可以替她做。例如列印一些檔案,黃小雅倒也不再客氣。漸漸地,她開始習慣將一些工作分給譚曉娟做。譚曉娟從不拒絕。
黃小雅感謝譚曉娟的方式很直接,要麼買東西,要麼請她吃飯。
一個月的時間很短,轉眼到了譚曉娟答應黃小雅搬去同住的日子了。那天的天氣特別怪異,上海的冬天冷起來總是讓人感覺刺骨的寒,即使身上穿足了保暖的衣服,仍然從腳心透上來的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