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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爾-麥爾是一個出身普通,學校普通的律師,他的法學學位真的是在夜校中得到的,只比監獄裡拿到學位好一點的地方。
比方恪的休斯敦大學都要差得多,和事務所裡的那些哈佛嬌子更是天壤之別。
他根本找不到工作,任何事務所都不願意接受他。
根據方恪的瞭解,走投無路的麥爾先生只好讓他同樣失業的姐姐做他的秘書,自己在家裡開業,接他能接到的一切案子。
雖然他一直對這段歷史很少提及,但是他的姐姐曾經在方恪面前提及,她和她的弟弟最潦倒時連他們租的房子的房租都付不起了,全靠她和房東的“親密關系”“口舌勸說”才讓他們不至於流落街頭。
但是就是這麼個人,很快就在休斯敦城區不錯的寫字樓裡,租下來一個樓層,建立了一個還算不錯的事務所。
能夠做到這一點,是因為他幾乎是單槍匹馬地幹成了一件大案子。
“傑克斯射擊俱樂部勞務防護糾紛”,這件案子就是尼爾-麥爾事業大爆發的起源。
他在傑克斯射擊俱樂部的這起勞資糾紛案件中,為二十多個分店超過兩百名員工獲取了超過五千萬美元的補償,他因此得到了百分之十五,也就是超過七百五十萬美元的律師費,一舉建立了自己的事業。
方恪畢業後因為家庭遭遇的災難,沒有立刻開始律師工作,所以沒能成為這個事務所的元老。
和大型事務所提拔合夥人主要看業績,出資只是小問題不同,這種小型事務所的初級合夥人的位置是可以完全依靠金錢獲得的。
只是他當時的家庭情況也讓他不可能出資獲得合夥人地位,雖然這個事務所的相比“麥卡利斯特-哈特曼”來說要小得多,要求員工注資的門檻只是二十五萬美元而已。
不過他對於尼爾-麥爾的這番成就一向還是充滿敬意的,作為老闆對方待他也不錯,差一點就要把他提拔為合夥人了。
只是眼下的情況對方恪真的是非常不利,千萬級別的賠償顯然是一個極其糟糕的律師生涯開端,即使是麥卡利斯特夫婦和他的關系再親密,也會讓他的律師生涯從此黯然無光。
更不要說還有其他損害,還是來自於麥爾的姐姐,另一個時空中代理傑克斯射擊俱樂部的那位律師雖然提出了相當不錯的和解條件,但是麥爾堅決拒絕並讓法官裁決。
最終法官的裁決對勞方極其有利,也直接導致了傑克斯射擊俱樂部一蹶不振,雖然因為幾傢俱樂部所在的物業是屬於這個家族所有而非租借來的,所以出售了部分頂級地段的物業後,這傢俱樂部能夠負擔千萬級別的賠償,但是方恪肯定從此以後就是“不受歡飲的人物”了,這對他剛剛上路的選舉也是致命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