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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7章 尋常 (1 / 2)

不過大半個小時,當車子駛進灣仔警察總部內的停車場時,龐季同已然對李秉德的案件有了大致的瞭解。璞瑜公司的入侵案件自然沒有隨著李秉德的死而落幕,只是換了由他們行動2D隊負責。

「所以,上級們認為行動1C隊需要為李秉德的死負責?」龐季同不能理解上級更換負責跟進案件的行動小隊的原因,是以這一個問題甫一出現於他的腦海,龐季同便不自覺地將這問題宣之於口。

傅良濤一邊側過身,將車子倒進泊車位內,一邊應道:「不是,而是李秉德的死,成為了調查這宗案件的轉捩點。」

將車子停泊好了以後,傅良濤才又說:「你剛才閱讀這個資料夾的時候,有沒有注意到,內裡所有的證供似乎都指向了李秉德,但是實際上大部分都只是傳聞證據或旁證,而無任何能夠證實案情的直接證據?」

龐季同仔細一想,又翻開了手中的資料夾,將剛才看過的證供又快速地瀏覽了一遍,發現傅良濤所說的果然是事實。

所謂的傳聞證據是指證人用來證明其本身所主張的事實的各種陳述,包括但不限於口頭證據、檔案、記錄、意見申述及任何程度的傳聞等等。基於這一類的證供時會帶有申述者的主觀想法或偏見,法庭會先在庭上盤問申述者,才決定是否予以採納。李秉德的前同事們所作出的基於各種傳聞的證供便在此列。

而旁證則是與爭議事項無直接相關,必須以推理的方式來證明案情的間接證據。旁證可包括電腦程式的輸出、業務記錄、人手輸入的資料庫資料等等,在璞瑜公司找到檔案檔案被存取的記錄、病毒軟體的偵測日誌檔案,便屬於旁證一類。

在龐季同的認知裡,在網路犯罪的案件中,即便沒有直接證據,也沒有目擊整個過程的證人,但是隻要有足夠的旁證,也能對作案者提出指控。以這次璞瑜公司的入侵案件為例,行動1C隊只需要證明李秉德手上持有的資料與璞瑜公司被存取的資料一樣,以及李秉德有取用璞瑜公司的網路的機會,便能夠對李秉德提出指控。

然而,這資料夾內的證供雖多,卻沒有任何一個能夠證明這兩點的。

「那李秉德為什麼還會死?」龐季同又一次直覺性地將問題問了出來。

「對,沒錯,那李秉德為什麼還會死?」傅良濤點了點頭,將龐季同所問的問題重覆了一遍,點出這個問題正是疑點所在。

接著,傅良濤又說:「正常人都知道,警方若然遲遲未有落案起訴,即代表證據不足。這案件的調查雖然已經連累李秉德丟了工作,但是遠遠還沒有發展到能夠威脅他前途的程度。而畏罪的說法放在這裡就更加說不通了,如果是這個原因的話,那麼李秉德的死應該更可能在訴訟進行期間發生。」

的而且確,如果李秉德真的是被冤枉的,那他等待警察查清真相便可以了。如果警察沒有冤枉他,也都還沒有找到能夠指證他的證據。

傅良濤繼續解釋道:「李秉德即便死了,仍是行動1C隊的重點懷疑物件。因此,他們並沒有因為李秉德的死而暫緩對李秉德的調查。為了找到指證李秉德的各種證據,行動1C隊將調查聚焦於李秉德從璞瑜公司離職後的職場、私下從網上接洽的工作及李秉德的人際關係。一查之下,這案件漸漸透出了些不尋常的味道。」

「難道璞瑜公司網路的入侵者不是李秉德?」龐季同想當然地問道,轉念一想,又隱隱覺得有些不對,事情似乎又回到那一個問題上。

那李秉德為什麼還會死?

這個問題在龐季同的心裡再次響起。因為不論李秉德是否入侵璞瑜公司網路的人,都似乎無法解答這一個問題。

想著想著,龐季同緊緊皺著眉,雙目透出了凝重的光芒。

傅良濤見狀,揚起了嘴角,剛想要笑話龐季同,又想到了龐季同的好強,便硬生生地把這愉悅的笑壓成了剋制的笑,可是傅良濤目光裡的捉挾卻是想要掩也掩不住,全都分毫不差地落在了龐季同的眼裡。

龐季同只覺得傅良濤把話題停了在這裡很是吊他的胃口,而傅良濤眼裡的捉挾卻又讓龐季同不甘心就這樣開口,不得不生生壓下追問的渴望。

這案件到底有什麼不尋常的地方?

難道這不是單純的入侵案件嗎?

這案件跟許靜嘉又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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