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漢的時候,中原便稱呼高麗為韓地。
《三國志·烏丸鮮卑東夷傳》中記載:桓、靈之末,韓濊強盛,郡縣不能制,民多流入韓國。
所以趙禎詔書中此封的韓地,便是高麗。
當然了,最重要的是,王爵一等。
王爵一等那可是親王爵。
親王爵是王爵最高的一等。
其次是嗣王。
再次是郡王。
要知道,在此之前,大宋只有皇族,並且皇族中極少數人,才有資格獲得親王爵。
異姓獲封親王的,一個也沒有。
不僅活著的異姓沒有,死了的異姓也沒有。
滿朝文武在聽到了趙禎封了寇季為親王的時候,無一不驚。
即便是寇季自己,也十分震驚。
一則是趙禎居然給了他一個親王。
二則是趙禎居然將王爵封到了他頭上,而不是寇天賜。
寇季仔細思量了一番後,大致明白了趙禎的心思。
趙禎應該是想先將王爵放在他頭上,然後等寇天賜和寶慶成婚以後,再讓寇季將王位傳給寇天賜。
趙禎可是將寇季當成親兄弟看待的。
又怎麼可能讓寇季拼死拼活搏來的王爵,讓寇天賜一個人獨享。
寇季在陳琳宣旨以後,深吸了一口氣,衝著祭臺上的趙禎緩緩一禮,沉聲道:“親王非皇族不授,臣不敢領受,還請官家收回成命。”
趙禎封王,已經成了定局,寇季沒辦法阻止。
但是趙禎封異姓親王,寇季覺得自己還是有必要阻止一下。
親王爵,寇季也當得起。
但是寇季覺得,親王和嗣王對他而言,都是一樣的,又不會影響他的封地。
趙禎沒必要開此先例。
若是趙禎的繼任者藉此先例,將親王像是大白菜一樣許出去。
那可就不好看了。
畢竟,史書上,宋徽宗封童貫為廣陽郡王,成了徽宗朝一大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