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娥有趙禎護著,相當於有不敗金身。
可寇準祖孫沒有。
縱然趙禎待寇季親厚,但他會不會豁出性命去保寇季,寇季不敢賭。
所以寇季必須幫自己安排好後路,以備全身而退。
諸如毒殺劉娥,一勞永逸的辦法,寇季也曾考慮過,但是卻沒有付諸於行動。
毒殺劉娥,固然能解決麻煩。
可劉娥死後,一大堆的麻煩也會隨著找上門。
在這汴京城裡,毒殺一位官員,尚且會朝廷不死不休的追查到底,更何況毒殺一國之母。
一旦劉娥身死,朝堂上會有無數人,追尋著無數的蛛絲馬跡,查到寇季頭上。
縱然寇季做的滴水不漏,只要人家心裡生出懷疑的苗頭,一樣能夠想方設法的查到他頭上。
朝廷公器一旦全力運作,幾乎沒有什麼能夠瞞得住朝廷。
昔年太宗趙光義毒殺李、孟、劉三人,尚且弄得人盡皆知,更何況是他寇季。
也只有太宗趙光義才會去做這等掩耳盜鈴的事情。
寇季絕對不會蠢的去效仿他。
後路要佈置,趙禎的忙也得幫。
張氏女能否繼續留在宮裡的事情,不需要寇季去大費周章。
只需要傳一個口信到宮裡,讓寇準知曉即可。
史書上,劉娥能把張氏女從趙禎手裡奪過來,賜給劉從美,那是因為她手裡掌控著朝廷大權。
她做什麼,滿朝文武,包括趙禎,敢怒不敢言。
如今卻不同。
掌權的並非是她劉娥,劉娥也做不到一言定乾坤。
采女有采女的規矩。
縱然是一個長相醜陋的女子,以采女的身份送進宮,那也是趙禎的女人。
縱然趙禎一輩子不搭理她,那她也是趙禎的人。
那怕她在宮裡淪為最卑賤的女僕,那也不能隨手賞賜給他人,更不能被送出宮。
寇季只需要傳個口信給寇準,向寇準申明此事。
自有寇準去找劉娥說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