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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市的夏天總是格外的悶熱, 大學四年, 研究生一年, 她曾是連續四年都被系裡男生評為最無趣的女生,偏偏她長得美,按別人的話來講就是白浪費她一臉的美貌。
就連工作後, 她都是最特立獨行的那一個。
進入電視臺一年後,她就被外派到臨時負責一個全新的節目,這次回來也只是短暫的待幾天。
宿舍阿姨曾經對她是頭疼了很久,怎麼能不頭疼, 告白的人多, 大半夜在宿舍下邊又哭又喊又唱的, 日複一日誰能受得了。
她畢業搬走的時候, 阿姨還特意趕過來幫她收拾東西。
格外的優待。
時臻有時候在想, 那些放縱肆意的快活日子好像真的沉寂在回憶裡了。
臨市到s市的距離很短, 只需要一個小時, 她每次回來都坐高鐵,比飛機快多了。
她這次回來, 可是被人三催四請請回來的,她一身白裙,又踩了雙小高跟,鏈條包背在身上在人群中顯得格外顯眼。
她出了高鐵站後,一眼就看到對面那個捧著束玫瑰花的男人。
“唔。”時臻捂著臉,她不想跟他說話了,也不想讓人看到這種場面。
都什麼年代了, 接人還搞送花這套?
祁懷宇眼尖,一眼就看到她往人群裡躲,邁著長腿三步兩步朝她走了過去,緊接著一大束玫瑰花被他塞到了她的懷裡。
他嗓音微怒:“終於肯回來了?我還以為你不打算回家了!”
“為了工作跑那麼遠,至於麼?”
說起這個,他就有氣。
當時她考入s大,研究生也是在s大唸的,他還以為自己妹妹沒有別人那樣的上進心去看看外邊的世界,誰知道,剛工作不到兩年,轉手就走的利索。
言之鑿鑿——為了工作。
祁懷宇定定看著她,一字一句咬字清楚:“你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在躲什麼,不就是年紀大了,要被催婚了,所以你先走人?”
男人冷哼一聲,她這種做法實在是不上道。
被戳中了心事,時臻的心裡有點犯虛,她把花用一隻手抱著,騰空出來一隻手來挽他的胳膊,嗓音膩膩的:“哥.....幹嘛要拆穿我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