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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執念 (1 / 3)

靈狗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當初的我,十六歲就因為父母之言,媒妁之約嫁給了一個酒鬼。

因為戰亂時期,各地民不聊生,別說是酒了,就連吃飽都十分困難。

可他為了喝酒,把家裡能賣的都賣了,甚至好幾次都想把我賣了換錢。

鬱鬱寡歡的我,遇見了當時駐紮在村子裡的中郎將高順。

我和他一見如故,兩情相悅。

同年,高順接到軍令攻打下邳,在給我留下一枚玉佩後便匆匆帶著軍隊離開。

一走半年,渺無音訊。

等他再趕回來的時候,你已經成了一堆殘骸。

:“我去,這都還能看得出是我,可見一定是真愛。”

:“因為哪怕是這樣,你僅剩的兩根手指,還牢牢地將玉佩握在手裡。”

:“我去,聽得我都想飆淚了,好感人的愛情故事。”

:“別打岔,重點要來了。”

原來,我去世了之後,高順就一直把玉佩戴在腰間。

他在戰場上廝殺著。

我就不停地吸收著戾氣。

直到公元199年,呂布戰敗,高順被曹操下令斬首。

悲痛欲絕的我,隨著玉佩,被埋進了滿是血液的屍坑裡。

也正是在這裡,我的意識完全被戾氣佔據。

然後遊蕩於各個現場,吸收了百萬戰死士兵的亡魂,形成了後來的我。

:“然後我就回去把村民都殺了?”

:“你怎麼還是對這件事耿耿於懷啊。”

:“那不然呢,我現在就想把他們通通殺掉,然後剁碎了餵狗。”

:“你別忘了,此時的你,已經不再是你,你早就失去了意識,換句話說,你只是這百萬亡魂的器皿,他們匯聚成一體,靠的,就是你這個怨氣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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