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校國知道何律師是有備而來,所以盡量能說實話的就說實話,以免被抓到把柄,回答說:“是的,畢竟我還是負責安保工作的主管,有些涉及實驗室機密或者危險的地方我們也不會讓他進去。”
何律師又在顯示屏上調出數份檔案,然後說道:“過去10年,韓傑克去‘劍橋’大學物理實驗室一共是107次,但並非每次都有完整的過程。大約是從8年前開始,物理實驗室記錄下韓傑克的活動只有進入實驗室和離開實驗室。而每次出現這樣的狀況,韓傑克都會以不同的方式接到來自物理實驗室的邀請。根據電信部門提供的線索,這些邀請主要來自於物理實驗室中楊近刻、黃浩博、郭俊雄三人。”
何律師顯示屏上選中一份檔案,然後放大,說:“這是去年10月21日當天,韓傑克在下午收到的一個資訊。資訊內容是說是關於時空旅行,實驗室有重要的新聞爆料,希望韓傑克去物理實驗室的安全屋當面洽談。傳送資訊的人真是黃浩博。請問你知道安全屋指的是什麼嗎?”
楚校國立刻想起當日他就是守在安全屋門口,然後將要出門的韓傑克打到,楚校國回答道:“這個我知道。安全屋是一間不能帶任何電子裝置進去的專門的辦公室,這是韓傑克多年前要求我們提供的。這樣他就不用擔心和我們物理實驗室高層的談話被人竊聽,這樣才能保證他在第一時間發出關於實驗室的新聞,做到獨家。”
“你去過安全屋嗎?”
“當然去過,安全屋就是我幫忙選擇的。”
“據物理實驗室後來提供的證據,黃浩博早在韓傑克失蹤前就已經進行時空旅行的實驗,處於消失的狀況,為何黃浩博還會約見韓傑克呢?”
“我哪知道?可能又是什麼高深的實驗吧!你要問物理實驗室中的那些天才科學家,我一個粗人搞不明白。”
“你認為韓傑克當天來到物理實驗室後,去過安全屋嗎?”
“我只是保證他去安全屋的過程中不受監視,至於他到底當天去沒有,我就不知道了。”
“但是你知道他大概的活動範圍。能說一下這個範圍嗎?”
“上到第二樓、下到地下停車場,這就是範圍。”
“這個範圍是不是也是你和你老婆當晚的活動範圍呢?”
“我的活動範圍要大得多,五層樓的實驗室每一個房間我都要去查房。”
何律師對組法官說道:“我的問題問完了,下面我受原告方女士的委託做訴訟陳述。”
組法官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