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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二十二章:覆滅 (2 / 4)

主動投降,老實交代,對於秦軍捕殺楚國餘孽自然是大有幫助。

但從道德價值觀上來看,沒人會喜歡這種叛徒。

……

秦始皇三十六年,仲春之末。

由東海郡、九江郡、泗水郡集合起來的五千秦軍開始對盱臺縣附近進行掃蕩式清理。

因為有景駒提供人員名單和隱匿的位置。

秦軍所獲頗豐,從劉氏家族的數百人開始,上到盱臺縣那些收了賄賂為楚人辦理身份戶籍的官吏,下到所有和景同、項氏等有過交往的楚人盡數被拘捕擒拿。

數量足足有一千多人。

其中有人拒捕反抗,被秦軍當場斬殺。

許多人則是大呼求饒,皆道自己已經沒了反秦之心,只想安安靜靜當個大秦的良民。

李信冷眼旁觀,毫無憐憫。

秦軍征服六國時,因為要穩固統治,並未對原本的六國遺民展開大清洗。

只要投誠秦軍的,幾乎都是既往不咎,搖身一變就能成為秦國的編戶齊民,安安生生的過日子。

但這些人中有一部分人並不死心,見到當時齊、代還未滅亡,心裡尚存了復楚的僥倖心思,跟隨景同藏匿於盱臺附近的蘆葦蕩,準備等待時機尋找復國的機會。

可惜秦國勢如破竹,轉瞬之間就覆滅了代、齊兩國,並征服四方蠻夷,使得他們復國無望,這才從蘆葦蕩中走出來。

這些人本就不是什麼良民,何談無罪?

更別說他們明知道景氏兄弟藏匿於此,秦國也對他們有所通緝,這些人卻一直匿賊不報,對於秦國毫無忠心可言,這些全都是罪過!

相比於這些逆賊,最讓李信憎恨的還是劉氏家族和盱臺縣那些腐敗的官吏。

這些人利用錢財和權責,為景同、項籍等逆賊偽造戶籍身份。讓這些逃犯可以光明正大在民間行走,甚至出現了項籍入伍,刺殺趙佗一事。

“陛下說的沒錯,這些人都該死!”

李信目中盡是冷芒。

皇帝的詔令就是所有為項籍刺殺之事提供了方便,甚至知道項籍身份的人都該腰斬。

那些曾隨同景氏兄弟躲藏,匿賊不報的人則要斬首。

對於該殺的囚徒,李信決定讓其物盡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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