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佗在每家攤位前都看了下,最後還是搖搖頭離去。
並不是他怕被這些商販宰。
《秦律·金布律》規定,市場上賣東西,只要價值超過一錢,就必須要在物品上用木籤標上價格。類似於後世的價格標籤,明碼標價,童叟無欺。
而且這價格也不是亂標的,不會像後世那種標上三位數、四位數,動輒998、1888,然後各種大甩賣大清倉。一頓打折猛如虎,最後花了95。
市場有專門管理的吏員,若是發現有人哄抬價格,引起市場騷亂,當場就會將其拿下。
趙佗之所以不在這幾個攤位買,最主要還是這幾個攤位都是私人擺設,所賣的東西質量參差不齊,不算太好,而他想要買更貴,保暖效果更好的衣服。
趙佗很有錢!
多有錢?
可以說在平民階層裡,現在的趙佗就是大富豪的級別。
他之前告奸立功,除了賜爵三級外,更有大量金錢的獎賞。
金,十鎰。
這是什麼概念?
秦國認可的貨幣共有三等。
黃金為上幣,以鎰為名。
布為中幣,長八尺寬二尺五寸的布可以換算成11錢。
銅錢則為下幣,文曰半兩。
黃金與銅錢如何換算?
黃金一兩可摺合為576銅錢。
而一鎰等於24兩。
所以一鎰金就是13824錢。
趙佗手上的十鎰金,換算下來就是138240錢!
這個數字,換成甲冑都能有上百套。
若是換成糧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