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靈異小說>秦將蒙恬簡介> 第二十八章:落戶
閱讀設定(推薦配合 快捷鍵[F11] 進入全屏沉浸式閱讀)

設定X

第二十八章:落戶 (2 / 3)

少年笑了笑,讓一旁的瘦黑青年取出幾塊木板。

“這是吾等驗傳,還請老丈檢視。”

裡監門接過楊木板製成的“驗”和柳木條削成的“傳”,瞅了眼上面的文字。

“內史咸陽上原鄉朝陽裡,名趙佗,公士爵,高七尺一寸。”

“驗”是秦人的身份證,上面刻寫著每個秦人的身份資訊,不僅有籍貫住址,還有爵位和身高之類。

另一塊“傳”則相當於後世的介紹信,由秦的政務部門派發,上面不僅有更加詳細的身份資訊,比如註明了趙佗“貌白皙,年十五”之類,更重要的是上面有寫了持傳者出行的理由。

秦法嚴格,庶民百姓居於裡中,五戶一伍,十戶一什,比鄰而居。平日裡只能在家好好種地,不能隨意離開鄉里,哪怕是去隔壁鄉縣都是不行的。

若要離鄉,必須要找戶籍所在鄉里的裡典(同里正,秦王政時期避諱“正”字,故稱裡典)開據出行證明。

如果沒有這個證明,私自逃跑,被發現後果是非常慘的,那可是嚴重犯罪。

將陽(遊蕩罪)、闌亡(逃亡出關罪)、邦亡(偷渡出境)就是專門懲治這種行為的,一不小心可能就會罰為隸臣妾,終生改造,再無翻身之地。

而且這種律法不僅遊蕩者本人要受懲處,若是當地地區的官吏查驗不當,都會負連帶責任。

《遊士律》規定,遊士(像張儀蘇秦之類的說客),若是在某地定居逗留,但被查出沒有攜帶官府授予的證件,所在縣的官吏要被罰一套甲。

如果他逗留時間超過了一年以上還沒被查出來,當地的官吏更要受到斥責。

在這種種律法高壓下,秦國各地對於驗、傳的查勘十分仔細,誰也不想擔責,想想當年商君被拒門外,作繭自縛的事情就可知道秦律執行的有多嚴。

趙佗的驗傳是由咸陽所發,刺秦之後,秦國朝堂以極快的速度將事情處理妥當,該追責的追責,該獎賞的獎賞。

趙佗因告奸有功,被賜爵三級,金十鎰。

不過他以自身兩級爵位將橫贖為庶人,如今只有一級公士爵。

除此外,他和橫都入了秦國國籍,分配在咸陽上原鄉的朝陽裡中。

趙佗算是成功落戶秦國,在身份上徹底融入了這個時代,再不用像剛穿越時在燕趙之地流浪逃亡,整天過著不知生死的日子。

兩塊傳上面專門寫著讓趙佗和橫來此落戶的事情,在此之前,已有鄉上的通知傳達下來,所以裡監門只是看了一眼就知道這兩人的來意。

上一頁 目錄 +書籤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