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在一次無意的回頭時候再次看見了男孩的身影,男孩的身影很挺拔,可是卻吊兒郎當的,尤其是嘴裡叼著一根菸卷的樣子就像是一個街頭小混混。
可就是這個小混混一樣的男孩的出現,讓女孩的心裡有種莫名的開心。
不知道為什麼她就站住了腳步,等著男孩一點一點的靠近,問道:“你的腳好了麼?”
女孩問的很隨意,也很冷淡。
“好了,哦,還有一點點疼,不過已經沒事了……”男孩低著頭,似乎很心虛,不敢去看女孩的眼睛。
女孩的嘴角輕輕的抿了抿,難得的露出一絲笑意,假裝無意的低頭看了眼男孩的右腳,然後一句話不說轉過身繼續往家走去……
時間一天天過去,男孩每天都風雨無阻的護送女孩回家,就像是在堅持一件最神聖的事情。
女孩也已經習慣了每次走出校門時看見男孩從不遠處悄無聲息的出現,然後默默的跟在自己後面。
兩個人說話的時候很少,十天八天也不會說一句話,可是卻已經達成了某種默契,女孩再也沒有要求男孩不要跟著自己。
直到這一天,女孩將一本抄的很規整的筆記遞給男孩,然後對他說:“你不要每天都浪費時間送我回家了,你回去好好讀書,只要你能考試進入百花榜,我就做你女朋友?”
……
從那一天開始,男孩再也沒有出現在女孩的身後。
女孩依舊每次回家的路上會不止一次的回頭看身後的道路,可是卻從不後悔自己的決定,因為她已經偷偷的瞭解過男孩的事情,知道男孩是整個學校裡都出名的壞學生,甚至還有個很霸氣的外號,叫霸王。
女孩並不是看不起男孩,她早已經把男孩看成了是自己的好朋友,在她心中,男孩最好的出路就是好好讀書然後有一個大好前程,而不是把時間都浪費在送自己回家的路上,甚至,為了能夠讓男孩認真讀書,她第一次說謊騙了他,告訴他只要他學習好了自己就做他男朋友……
而從那一天開始,男孩再也沒出現過,就像是從這個世界消失了一樣……
……
事實上,男孩確實聽從了女孩的話,很認真的學習了幾天,可是他卻發現自己根本不是學習的材料,無論如何也學不下去,每次翻開那份筆記本的時候腦海中都會浮現出女孩的樣子,根本就靜不下心來。
男孩果斷放棄了繼續學習的念頭,雖然女孩的條件很誘人,可是他卻從來沒想過真的要女孩做自己的女朋友,不是他沒出息,而是他從來都不覺得自己能配得上女孩。
於是,他又偷偷的跟在女孩身後送她回家,因為她發現只有送女孩回家的時候自己才是最開心的時候。
只是這次他一直都很小心,不敢讓女孩看見,他怕女孩看見自己後那失望的眼神。
直到有一天,幾個縣城的混混攔住了他的去路,不由分說的揍了他一頓,並且警告他離女孩遠點。
那一刻他才知道,原來女孩早就已經在小的時候定了娃娃親,她的定親物件是縣城裡某個很有權勢的官二代,那幾個混混就是那個官二代聽說了自己糾纏女孩的事情派來收拾自己的。
男孩又偷偷的打聽了一下,最後知道這個官二代也是一個人渣敗類,因為家裡有錢有權,無惡不作,根本就配不上女孩。
於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