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就在頂樓找到了舉辦宴會的地方。
林晨來的算是比較晚的。
裡面已經是歡聲笑語,好不熱鬧。
林晨一進門,便看到各種穿著西服禮服的人互相敬酒,場面十分正式。
唯有他是個特例,只穿了一身簡單的休閒服就來了。
來得晚,加上穿的休閒,頓時吸引了許多人的注意力。
“這是哪家豪門的公子?怎麼以前從來沒有見過。”
“我也沒見過,奇怪了,好像從來沒有參加過宴會,不然我不可能不認識。”
“難道不是我們南州市的?張區長為何會邀請一個外地人。”
三五成群的人,交頭接耳小聲議論著。
自詡為高階優雅的他們,看到不合群的林晨,就忍不住開始評頭論足。
“他這也不像是來參加宴會的,不會是走錯了地方吧!”
“這裡可不是他這種普通人,能來的地方。”
“誰家小孩子這麼沒有禮貌,穿著這樣的衣服就來參加宴會,成何體統,這要是我家孩子,我怕是要把他的腿打斷,簡直丟人現眼。”
幾個穿著華貴禮服長裙的女人圍在一起,小聲的談笑著,光明正大的把不屑的目光落到林晨的身上。
林晨也不在意,一群虛偽的人,每日都要為了別人的目光、別人的看法二而活,沒必要和她們計較。
徑直走了過去,找了個沒人的地方,就隨便的坐下,淡定的喝起了紅酒。
真的就簡單的嚐了兩口,他就把紅酒放下了。
他始終都不喜歡這種東西。
然而,這一幕落在其他人眼中,卻變成了這小子沒見過世面,連紅酒都不會喝。
尤其看他喝這種高檔紅酒居然沒有醒酒,就更加不屑了。
人群之中,好幾個人都捂嘴偷笑。
這個鄉巴佬,也真的太土了,有機會來參加這種高檔宴會,最起碼做一下攻略,換身西服,在瞭解一下宴會的飲食,知道該怎麼弄。
連這些都沒有,就來參加,也真是不怕丟人。
在這種高階的宴會,突然來了一個鄉巴佬,對他們來說,特別的有意思。
看著他出醜,就好像看到了大新聞,給他們虛偽枯燥的生活平添了一點兒樂趣。
“真像個猴子!”
有人直說。
林晨卻好像是什麼都沒有聽到,安靜的坐在原地,品嚐著其他的酒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