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千龍一口拒絕:“不,我們夜家不缺衣服贊助商。”
柳幻月閒閒回答:“夜家的確不缺衣服。不過,我們家的衣服夠時髦,夠品位,而且可以帶動潮流。如果愛麗絲可以成為我們衣服的代言人,那她的江湖地位是不同的,以後的演藝道路也比較好走。”
代言的產品,和藝人的形象是掛鉤的。
如果藝人代言很多食品,就營造吃貨的形象。
如果藝人代言的都是國際品牌,那讓人感覺很有國際範。
無論那個藝人代言柳家的衣服,都給人一種很有品位,走在時尚尖端的錯覺。
夜千龍想了想,終於點頭:“好,那就讓愛麗絲當你們衣服的代言人。你如果安排好學習鋼琴的時間,記得跟我的秘書說。”
他發現寧初雪雖然有幾個代言在手,但都是一些上不了檯面小食品,讓她欠缺一些大明星的氣場。
代言柳家的衣服對她很有好處,會給她樹林年輕時髦的好形象。
而舉凡對她有利益的事情,他都樂意去做。
柳幻月似笑非笑:“呵呵,一試就試出來了。大家都說夜千龍暗對堂哥的女朋友一往情深,原來是真的。”
夜千龍偏執:“錯。愛麗絲本該是我的未婚妻才對。至於你,最好不要對我浪費時間和心血,我怕你將來會怨我。”
“其實我們是同類。我就是這麼一個專注,偏執和決絕的狂人,而且不會隨隨便便接受別人的好。你讓我覺得,我終於找到了靈魂伴侶。”寒風中的柳幻月明眸善睞,明**人。
“我有事先忙。如果沒什麼重要事的話,千萬被隨便找我。”他插著褲袋離去。
“夜千龍,我就喜歡你這麼有個性。拜拜,我相信我們很快就會再見面。”她在他身後說,表情專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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