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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零九章 鏽跡斑斑的古劍 (1 / 2)

關於上繳文物的事兒,張天元最近倒是聽說過,不過那個好像是一把古劍。

事情就發生在陝州丹鳳,這個新聞當時在網上炒得很火啊。

從網友跟帖來看,關注點基本都在“獎勵500元”,有覺得獎勵太少的,有調侃上交者太傻的,還有人猜想這裡是不是有什麼被迫成分。

理由很簡單,雖然這把劍到底值多少錢大家不清楚,但既然是3000年古劍,想必比500元RMB價值還是要高出許多的,就這樣“白白”交給國家,難免有些想法。

事實上,相比起看到的正面宣傳,有關上交文物的負面訊息說不定更多,由此產生的糾紛數不勝數,很大程度上原因都在於“由國家給予適當的精神鼓勵或者物質獎勵”往往與上交者的想法差距過大。

劍是古代貴族和戰士隨身佩帶。在春秋戰國時期,人們佩劍還有表示等級身份之意。《考工記.桃氏》載:“劍分上中下三制。劍身長五倍於其莖上謂上制,身長四其莖長謂中制,身長三其莖長謂下制。”

其分別對應上士、中士、下士三種身分。

春秋戰國時代的青銅劍是珍貴歷史文物,市場價格居高不下。2011年07月10日中博文化藝術品拍賣有限公司拍賣一件青銅劍(長56cm,以83.1萬成交。2008年10月26日帝都中嘉國際拍賣有限公司拍賣一件戰國早期嵌松石雙箍劍(長57cm;寬5cm,成交價格176萬元。

戰國青銅劍鑄造精良,古意盎然,十分精美,具有極高的收藏價值。

這位仁兄上交的這把古劍長46.5厘米,寬4厘米,重約610克,比上述兩把青銅劍要短一些,應屬於中士佩劍,市場價格自然要小一些,但也應該值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他無償上交給了國家文物部門,這樣的做法值得嘉許,文物部門給他一些物質獎勵也是應該的。按國家《文物保護法》第十二條,“發現文物及時上報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護的”,由國家給予精神鼓勵或者物質獎勵。

雖然《文物保護法》並沒有對物質獎勵的數額做出規定,但張天元覺得這個東西應該還是靈活一點的好,你比如說把文物估價的1%到10%獎勵給對上交者。這麼說來,對這位仁兄獎勵500元實在有點離譜,照他看至少也應該獎勵1萬元。

有個美國笑話說,一個小男孩想要100美元,於是他寫了張明信片給上帝。當郵遞員看到收信人為上帝時,就決定把它送去白宮。小布什收到這封信後非常激動,感覺很有成就感,於是指示秘書給小男孩郵去五美元。小男孩收到錢以後,就給上帝寫了封感謝信:“親愛的上帝:非常感謝您給我的錢。不過我注意到由於某些原因,您給我郵來的錢不得不經過華盛頓特區,那些無賴侵吞了95美元。”

但願咱們的老實巴交的陝州水泥工李兄不需要也像笑話裡的那位美國小男孩一樣,給上帝寫信,抱怨那另外9500元錢被文物局的大員們給私吞了。

給五百塊錢,真得還不如不給,這很容易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煩的,你給一張獎狀,給給獎牌,甚至給個十佳青年什麼的,都比這五百塊錢更有意義。

當然,也可以給一萬塊,雖說一萬元也少,不過比起五百元那就多了不少了,不然的話真得有願意冒險的,根本就不會把這東西上繳,自己私底下出售的話,少說也得好幾萬呢。

古劍如此,別的也是如此,不過這個攤主說自己有古代的方天畫戟,張天元就有點懷疑了,這古劍在陝州那邊發現,合情合理,因為當時戰國紛爭,許多戰爭都在陝州那邊爆發,會有古劍被發現也是正常,可這方天畫戟算怎麼回事啊,難不成是真的?

結果當他看了這所謂的方天畫戟之後,就笑了,這造假也造的太沒水平了,一看就知道是道具。

“我說哥們,你這是把我當傻子呢?這可是正兒八經地劇組道具,賣破銅爛鐵倒是能賣點錢,算了,我看你這裡也沒什麼好東西,走了。”張天元心裡頭倒也不算失望,因為他本來就沒期望這傢伙口中所說的方天畫戟是真的。

“等一等,老闆,其實我也就是試試你而已,我這兒真得有好東西,不過不能讓旁人看到了,你這邊來。”攤主四下裡看了看,發現此時拍攝的人並未過來,就蹲了下來,然後從桌子底下抽出了一個盒子。

“這什麼?”

“老闆,您先別問這是什麼,您就說敢不敢買吧,這東西絕對是真的,但是我要賣給你,那就是違法。”

張天元知道,咱們國家是有這麼個法律,不是還有人調侃陝州那件事兒嘛,說“你上交,給你五百,你不上交,罰你五萬”,這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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