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我早早地就起來了,為了討媳婦兒歡心我主動做了早餐。一切都做好之後我叫她起來吃飯。
看見她還一臉的不高興,我說:“至於嗎?我就回來晚了那麼一會兒,不至於隔夜了還生氣吧?”
她放下筷子撅起嘴說:“知道我生氣你都不問問我為啥?你一點都不關心我。”我說:“我不是不關心你,這不是昨天看你烏雲不散我沒敢多嘴嗎。”
她瞪了我一眼,坐在那裡居然掉起了眼淚。我心裡有些發毛,難道她知道了我昨天和喬豔芳在一起的事了?不能啊!再說,就算她知道了也沒啥的,我倆就吃點飯喝了點酒,她也不至於為這點小事生這麼大氣吧?難道是看見我和吳玉紅說話了?也不至於啊!我倆就說了十幾句話的事,她看見也不可能生這麼大的氣啊!總不會知道了我和林芳華之間的事了吧?想到這我手心裡開始冒汗。仔細想想不能,要真是,她早炸廟了。我徹底蒙圈了,真想不出她到底是為了啥。
我仗著膽子坐了過去,一邊給她擦眼淚一邊小心翼翼地問她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她說她昨天和市場一個小販吵架了。我說你咋和他吵架了呢?
原來,她昨天從市場那邊過,就想買條魚回來吃,小販問她要多大的?她說一斤半左右的就行。小販撈起來一條一稱,兩斤多,問她行不行?她說太大了,一頓吃不了下頓就沒人吃了。小販又給她撈了一條,上秤一稱一斤八兩,她說不行還大。小販不耐煩地說:“一個吃你還差三兩五兩的嗎?幾塊錢的事兒。”她說:“這不是多少錢的事,太大了吃不了剩下就得扔,多浪費啊!”小販隨手撈起來一條特別小的,一看都不到一斤,說:“這個小,熬一鍋湯一家人也夠喝。”她聽著這話有點刺耳,就說:“又不是就你一家賣魚,說話這麼難聽,我不買了。”小販也不沒好氣兒地說了一句:“沒錢就別吃,摳叟的讓人笑話。”她一聽更生氣了,說:“我有錢沒錢跟你有什麼關系?你有錢你別在這兒出攤啊,你去住豪華別墅養大爺去呢?好像比誰強似的。”
小販也不服軟,兩個人你一句我一句地就吵起來了。後來被巡警給各自分開才被勸回家。
我聽後說:“就為這點事生這麼大氣你犯得上嗎?你不買你起來就走,和他說那麼多廢話幹什麼。”她說:“你這意思還是我的錯了?”我連忙說:“不是你的錯,哪能是我媳婦兒的錯呢。要錯也是你老公我的錯。”媳婦兒說:“你啥意思?”我說:“錯就錯在你老公沒啥大本事,賺不著大錢唄。要是咱有足夠多的錢,你昨天還用和他吵,直接拿錢砸他就行了。咱不光買下他所有的魚,咱連他人都給他買下來,讓他專門為咱們養魚。讓他撈多大的他就必須撈多大的,差一兩一錢都不好使。”
媳婦兒破涕為笑說:“去你的吧,做夢你都夢不著這好事。”
見媳婦兒臉上撥開雲霧見了青天,我也放下了心來。忙夾了一塊兒肉放到她嘴裡說道:“咱有肉吃,咱不吃魚,魚有啥好吃的。”
忙完了一天的事,臨出公司時李總叫住我說:“小紀,你把這個宣傳稿帶上,送到打字影印社,讓他們今天晚上務必把宣傳單給印出來,明天早上取回來,咱們好到鄉下去宣傳。”說完掏出五十塊錢來,遞給我說:“來回打車吧,小王不在,在我就讓他去了。”
我沒捨得打車,反正路又不遠,我便一路走了過去。回家途中正好經過林芳華她家那個小區,我本來是想繞過去,可是,那腳偏偏不聽我使喚,徑直把我帶了過去。
我遠遠地看見小區外有一個女人正吃力地提一袋米和一桶食用油,我不用細看也知道她是林芳華。我猶豫了一下,我很想默默地離開,再也不走進她的視線。但是,看看她吃力的樣子,我最終還是沒有忍住,我快步地向她走了過去。
盡管寫書的人都愛用無巧不成書來安排情節,可我從來不相信現實中會真有那麼多的巧合,但是,有些事並不會因為你不相信它就不會發生,巧事在我們身邊無時無刻不在發生著。
她見我走了過去,顯得很生氣的樣子,轉過身去沒理我。我知道她是在怪我刪她的事。開始死皮賴臉,沒皮沒臉地加人家,聊得好了卻又把人家刪了,擱誰誰都會生氣的。
我說我幫你拿著吧,她依舊不理我,很倔強地提起那桶食用油又去提那袋兒米。那袋兒米雖然不是大袋兒的,但也夠重了,她提得很吃力。我不容分說,上前去奪下了她手中的米袋兒就扛在了肩上,她說:“我不用你,你都把我刪了還理我幹什麼?”我也不和她理論長短,徑直朝她家單元門口走去。我一口氣扛上了六樓,把米給她放到了後陽臺的米櫃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