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4年9月,西非。
達喀爾的小酒館裡飄蕩著維京人失落的埃達。
“沓沓冥冥中生出一條鴻溝。”
“鴻溝是金伽儂,誕生於時間的起點,流淌向寰宇的終極。”
“冰與火肆虐在金伽儂的兩岸,那南端是終日烈焰的穆斯佩爾海姆,火的巨人主宰著那一方土地,偉大的王,狂暴之主。”
“暴君的蘇爾特爾呵,永遠不滿,永遠憤怒。他的威能通天徹地,揮手便有天火,目光所及,連草原亦要化為沙漠。”
“他手執利劍守護著國度,那劍刃由暮光凝聚,比太陽更耀眼,比極光更奪目。”
“他殺死了勝利,在黃昏中,他腳踩勝利的頭顱,將暮光高拋上天空。蒼穹裂開與金伽儂對等的縫隙,無盡的熔岩把阿斯加德淹沒。”
“偉大的蘇爾特爾呵,永遠強大,永遠健碩。他終於毀滅了世界,留下瘡痍,頌揚專屬於火的傳說。”
……
一段歌謠唱完了,皮爾斯清了清嗓子,舉起酒杯向他對面的黑膚青年致意。
“雜湊姆,放輕鬆些。苦大仇深或許是這座鎮子的特色,但肯定不是酒徒該有的模樣。”
“您想說我的樣子太顯眼麼?”名叫雜湊姆的黑人青年沉著聲,用字正腔圓的法語反問,“多才多藝的提督先生,顯眼的究竟是我的表情,亦或是膚色?”
“膚色從來不是問題。”皮爾斯大咧咧擺開手,“在其他地方或許會成為問題,但這裡可是戈雷島,是流淌著黃金和火焰的西非。開啟眼,砂麗海灘上到處都是洋溢熱情的原住民,會時刻提醒我們,黑色才是這片大陸原有的顏色!”
“您很擅長說話……原有的顏色……”
皮爾斯發現自己玩脫了。
雜湊姆又一次變得沉默,桌前兩人,對望無聲。
他只得尷尬地抿口酒,任憑酒液的辛辣滑入咽喉:“抱歉,雜湊姆,你知道的,我本意並非如此……”
“這不是您的錯,先生。族人的遭遇讓我變得不再平和,我想在手刃仇敵以前,我都很難正常地回報善意。”
“所以我來了。”皮爾斯朗聲說,“我是寄宿在神燈裡無形的魂靈,你的願望,我會實現。”
振奮的話語。
皮爾斯自小就擅長表達自己的情感,如今長大後,言辭裡更有一種煽動的魅力。
他懂得怎麼去打動別人,哪怕像雜湊姆這般在自己心裡豎起高牆,也抵擋不住那份發自靈魂深處的自信以及伴隨著自信的無以倫比的誠意。